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际,我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
2.文字写作能力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4.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并已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选调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选调3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开始,2013年3月17日截止。
2.报名地点:市委办政工科;联系电话:0735-287125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①《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文件复印件;
⑤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左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尚在试用期内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
由市委办政工科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市委办统一制发准考证。
五、选调程序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取命题作文方式,主要撰写领导讲话、典型材料等。初试结束后取前15名参加复试,复试采取撰写调查报告的方式,先组织进行调研,后撰写调查报告。复试调研报告采取计算机录入写作方式进行。初试、复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根据复试的成绩,取前9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
3.体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修正)》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前6人作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考察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考察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
5.公示和试用。市委秘书长办公会根据笔试、面试及考察综合成绩,研究决定3名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不良反映者,安排到市委办有关岗位试用六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6.转任。试用期满后,经试用期考察合格者,由市委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事先内定人选,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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