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 年 月在 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爱好差异较大长期不睦并终致感情破裂,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 、男方 与女方 自愿离婚;
二 、婚生子(女) 生于 年 月,双方离婚后由男方(女方)抚养,女方(男方)按月支付生活费 元,并承担婚生子(女) 医疗费、教育费的 % ,直至婚生子(女) 成年或者独立生活为止;前述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至 账户。
三 、女方(男方)探视子女的时间及方式为:在不影响对方及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形下每周一次,以周末为宜;特殊时期(如寒暑假、春节等)双方另行协商;探视方式视情形可采取上门探视或接走探视等方式;女方(男方)行使探视权不得违背子女的意愿;
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五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分担:
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民政局留存,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发生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小编精心推荐
小编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