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 邮编: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xxx(以下简称业主)在 xx 市 xx 路 xx 号地下室泵房内的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 服务项目:水泵设备维修保养。
2. 水泵类型、数量及服务费用水泵类型 服务项目 数量(台) 年维保费用 备注30kW 消防泵 2 台 ¥0.00 元45kW 喷淋泵 2 台 ¥0.00 元1.1kW 消防增压泵 2 台 ¥0.00 元1.1kW 喷淋增压泵 2 台 ¥0.00 元5.5kW 变频控制生活泵 2 台 ¥0.00 元本合同费用总金额(大写):所有服务范围包含水泵,水泵电气控制柜(含变频器)以及成套中的仪表、保护装置、气压罐等。基中与水泵相连接进、出口阀门,乙方负责维修,保养;因阀门质量无法维修需更换的,则由甲方负责。3. 付款方式3.1 合同签订开始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 90%,计人民币(大写):。3.2 合同到期时合同设备经业主和甲方共同确认无故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甲方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总金额的另 10%,计人民币(大写):。3.3 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了合同设备和现场情况,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会提出任何形式的加价或索赔的要求。4. 服务内容4.1 日常维护: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60 天 1 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 180 天一次对设备除锈、油漆,对仪表进行计量检定,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对维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设备正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或填料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 4.2 保养内容: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后的水泵应达到但不限于以下标准:① 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② 其它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4.3 乙方应协助业主通过消防年检,负责整改本合同范围的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