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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经济师备考经验

 

 2017中级经济师备考有哪些经验?出国留学网整理多位通过考试考生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2017中级经济师备考经验

   第一遍,先粗略的看书或是报个辅导班,听老师的视频课程,过一遍,不要要太计较会与不会,大概有个印象就可以了。

  我当时备考的时候,由于是跨专业的,以前没有接触过,中级学习比较吃力,好多东西都看不到,就报了中华会计网校的经济师辅导班。感觉还不错,学习轻松了很多,每天上下班路上都看网校的移动课堂,个人觉得比较方便。

  第二遍,开始认真仔细看书,抓重点,最好是做笔记,像上学的时候一样记笔记。看一段时间就要去练习下。建议,教材及辅导书是不可缺少的。尤其是练习,最好使用纸质版的,看起来比较方便。

  最后就是大量练习,查漏补缺。看哪些知识点还没有复习到,看哪些是考的比较多的重点内容,此阶段建议是先自己做题,不会的去看老师的基础班视频,最后再去看课本,进行强化记忆和标记。经济师考试教材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就可以购买。

中级经济师2017经济基础重点:政府预算和财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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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政府预算和财政管理体制

  第一节、政府预算的含义与原则

  (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1、从技术性方面看,政府预算包含两层含义:

  (1)从形式上看,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以预算平衡表的形式体现,该表反映了政府资金的来源和流向,体现了政府的年度工作重点和方向。

  (2)从内容上看,政府预算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政府预算反映了可供政府集中支配的财政资金的数量多少。政府预算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

  2、从政治性方面看,政府预算是重大的政治行为。

  (1)政府预算指标背后反映的是政府在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之间做出选择;

  (2)政府预算反映了支出上的优先权。

  (3)政府预算反映了政府准备购买的具体公共物品和服务及其成本。

  3、从本质上看,政府预算是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体现。政府预算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构的审查和批准才能生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性文件(属于年度立法)。

  政府预算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英国于17世纪编制了第一个国家预算。

  (二)、政府预算的职能--------反映、监督和控制

  1.反映政府部门活动

  2.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情况的功能

  3.控制政府部门支出的功能

  三、政府预算原则---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政策方针。

  1.完整性原则-----政府预算必须包括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内容,以便全面反映国家的财政活动。

  2.统一性原则----各级政府都应编制统一的预算,其中包含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都要按统一科目、统一口径和统一程序计算和全额编列,不允许只列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也不应另立临时的预算。

  3.真实性原则-----真实可靠,有充分确实的依据。

  4.年度性原则----政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要有时间上的界定,即预算收支的起讫时间。政府预算的起讫时间通常为1年(365天),称为预算年度。

  世界各国采用的预算年度有两种:历年制和跨年制。

  1)历年制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童年的12月31日止为一个预算年度。如中国、德国、法国。

  2)跨年制从每年某月某日至下年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止,中间经历12个月,但要跨两个年份。如美国、英国、日本等。

  在预算年度内,预算工作的程序通常包括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决算评估等环节。

  5.公开性原则----预算的内容及其执行情况采取一定的形式公诸于众,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制定、执行以及决策的过程也应向公众公开。

  四、政府预算的分类

  1.按预算编制形式,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1)单式预算:

  ①含义: 政府财政收支计划汇集编入一个总预算之内,形成一个收支项目安排对照表...

2017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讲义: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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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商业银行的运营与管理

  一、商业银行的内涵

  1、商业银行的定义:也称为存款货币银行,是最典型的银行,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形式为工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办理结算业务的金融企业。

  2、商业银行的性质:

  (1)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是承担着资金融资职能的企业。

  (2)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

  (3)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广泛,业务种类齐全,是唯一能够吸收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窄,经营不完全的信用业务,或不以银行信用方式融通资金。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与组织形式

  1.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

  (1)信用中介:吸存放贷,是最基本的职能。

  (2)支付中介: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工商企业办理与货币资本有关的技术性业务,如汇兑、非现金结算等。使商业银行成为企业的总会计、总出纳。

  (3)信用创造:起到扩张信用的作用。

  2、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1)按机构设置分类:

  ①单一银行制下的商业银行:比较典型的是美国的许多州立银行。

  ②总分行制下的商业银行:英国银行模式是典型的代表,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这种银行制度。

  (2)按业务经营范围分类:

  ①专业化银行制:商业银行只能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即吸收存款,发放短期工商贷款(包括贴现商业票据)等业务。

  ②综合化银行制:商业银行可以经营所有的商业性融资业务,也称为“全能银行制”。

  三、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一)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

  商业银行全部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也称权益资本,包括成立时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股本以及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吸收外来资金。其中外来资金的形成渠道主要是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从同业拆借市场拆借、发行金融债券、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其中以吸收存款为主。

  (1)吸收存款:是银行组织资金来源的主要业务,常用的分类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存款业务创新等。

  (2)借款业务:包括再贴现或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国际货币市场借款、结算过程中的短期资金占用等。

  (二)资产业务:商业银行将所聚集的货币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获得收益的主要业务。

  商业银行对于所聚集的资金,除了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以应付客户提存外,其余部分主要是以票据贴现、贷款和证券投资等方式加以运用。

  1、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银行应客户要求,买进未到付款日期的票据。

  票据贴现形式上是票据的买卖,实际上是信用业务,即银行通过贴现间接贷款给票据持有人。

  2、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一...

经济师2017中级经济基础笔记: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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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物权与物权法的概念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法:是指调整物的归属关系及主体因对物的占有,利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和归属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2、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

  3、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4、取得和行使物权应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登记地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3、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1)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2)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3)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4、生效时间: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1)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注: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5、登记费用: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二)动产交付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 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

  4、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5、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其他规定


中级经济师2017经济基础难点: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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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国内生产总值(GDP)

  一、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

  1、含义: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社会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也就是社会总产品价值扣除中间投入价值后的余额。

  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范围是按一国常住单位界定。

  常住单位一般是指在一国经济领土上从事经济活动在一年以上的单位,包括我国经济领土上的所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居民户,不包括我国在境外投资的单位。

  2、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二、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

  (一)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从生产过程中价值形成的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方法。目前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以生产法为主。

  国内生产总值=所有常住单位增加值之和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①总产出:是各单位生产的产品总量的价值。

  ②中间投入:是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所有原材料、能源和各种服务的价值,它的计算范围与总产出相对应,即任何生产活动成果只要计入总产出,就要相应计算它的中间投入,它是一次性的使用和消耗,不含固定资产折旧。

  ③增加值: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是在生产过程中追加的价值,又叫做“附加值”。反映一定时期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二)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原始收入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

  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所有常住单位增加值之和。

  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应从单位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工资总额、福利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劳动报酬。

  注:农户和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所获得的纯收益主要是劳动所得,也都列入劳动者报酬。

  2、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不是新创造的价值,但也属于追加到劳动对象上的价值,即增加值的一部分。

  3、生产税净额: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应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是企业从事有关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应缴纳的各种税金、附加费和规费,如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企业管理费中各种税金等,是企业的利前税,不包括所得税。

  4、营业盈余: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如果从政府获得生产补贴,应将补贴计入营业盈余中。

  注: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反映一国或一个地区通过生产活动获得的原始收入及其初次分配项目。

  劳动者报酬为居民所得;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为企业、单位所得;生产税净额为政府所得。

  (三)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从社会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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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2017经济基础复习资料:市场结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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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市场结构的类型

  一、 市场结构的含义和划分市场结构的标准

  1、市场结构是指一个行业内部买方和卖方的数量及其规模分布、产品差别的程度和新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难易程度的综合状态。市场结构就是指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竞争状态和竞争程度。

  2、划分市场结构的标准:市场上竞争程度或垄断程度。划分市场结构的主要依据有:

  (1)本行业内部的生产者数目或企业数目。一个行业内企业数目越多,其竞争程度就越高,垄断程度就越低。

  (2)本行业内各企业生产者的产品的差别程度是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的主要区别。

  (3)进入障碍的大小。一个行业进入障碍越小,竞争程度越高,垄断程度越低。

  根据这三方面的不同特点: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四种市场类型。

  二、各种市场结构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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