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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考场示意图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宁波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考场示意图,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宁波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考场示意图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无纸化考试将于2019年5月11-19日进行,请考生务必注意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免错过考试时间和跑错考点影响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件,考试前因故遗失身份证件的请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考试。

  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风华校区)考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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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考场设置在西四楼、东四楼

  参考公交线路:1、31、367、371、390、391、521、523、541路,地铁2号线路林市场站可达

  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翠柏校区)考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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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地址:宁波市翠柏路89号,考场设置在“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公共培训平台B楼”。

  公交参考线路:5、16、330、368、515路,地铁1号线大卿桥站可达。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考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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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考场设置在实验楼。

  公交参考线路:3、13、303、368、825、965

  浙江纺织服装技术学院考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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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考场设置在计算机实训室(5号楼)。

  公交参考线路:31、367、371、390、391路,地铁2号线三官堂站可达

  浙江万里学院考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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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地址

 

  考试栏目组小编为你精心提供了2019年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地址,考试前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地址

  根据《青海省公布2019年初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通知》中,明确指出2019年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1日至15日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继续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两科,其中:《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1.5小时,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一次性通过成绩方有效(成绩不滚存),报名费每科58元,两科共116元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直播密训课程

5月11日至15日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前抢分直播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前抢分直播

  考试方式:初级会计职称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各市州考点名称及联系电话

  1、西宁市考区

  考点名称:西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42号

  考点名称: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295号

  联系电话:0971-6310707

  2、海东市

  考点名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文教路

  联系电话:0972-8612923

  3、海南州

  考点名称:海南州财政局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团结北路56号

  联系电话:0974-8515612

  4、海西州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 原则2、公平 原则3、平等自愿 原则4、协商一致 原则5、诚实信用 原则

  备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 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 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提示 :“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其他名义”实践中一般是以 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 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同上。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订立劳动合...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民事诉讼

 

  要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民事诉讼”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1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元效的案件。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①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②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回避制度

  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上述人员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公开审判制度

  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

  (1)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2)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三)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各级法院的辖区和各级行政区划是一致的,按照地域标准即按照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称地域管辖。地域管辅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四)诉讼时效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营业税的特点

 

  要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营业税的特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营业税的特点

  营业税的特点

  一、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

  1.以非货物营业额为征税对象;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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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1.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

  2.涉及账户

  (1)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类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2)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计入借方,减少记贷方

  (3)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3、会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

  (3)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6—13】承【例6—11】,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400 000元,年未数为500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250 000元,年未数为200 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甲公司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如下:

  递延所得税=(500 000—400 000)+(250 000—200 000)=150 000(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5 000 000+150 000=5 150 000(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5 1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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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重点:存货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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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重点: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成本的确定(主要考核客观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一)外购存货成本的确定(重点)

  外购的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提示1】针对增值税的处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存货采购成本。

  【提示2】进口环节支付的关税,进口环节支付的消费税(严格来说进口环节支付的消费税不一不都进成本,但是初级考试不用管,选择题选了就是了)。

  【提示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不对其进行单独核算。

  【提示4】针对运输费的处理:

  根据营改增的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营改增政策,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按照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明增值税税额抵扣(11%);自2013年8月1日之后开具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仅仅限于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一类。

  【案例分析题1】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入甲材料支付价款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元,另外支付运输费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3000元,增值税330元。

  则入库材料的总成本=5000+850+3000+330=9180(元)。

  【案例分析题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入甲材料支付价款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元,另外支付运输费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3000元,增值税330元。

  则入库材料的总成本=5000+3000=8000(元)。

  【案例分析题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入甲材料支付价款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元,另外支付运输费取得铁路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张注明运费3000元,可以按照7%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则入库材料的总成本=5000+3000×(1-7%)=7790(元)。

  【例题·单选题】下列税金中,不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是(  )。(2011年)

  A.一般纳税企业进口原材料支付的关税

  B.一般纳税企业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

  D.一般纳税企业进口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

  【答案】B

  【解析】一般纳税企业购进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不计入存货成本。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入甲材料2 060公斤,每公斤单价(含增值税)50元,另外支付...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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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存货

  存货概述(主要考核客观题)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相关链接】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包括可供直接出售的产成品、商品等以及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出售的原料等。持有固定资产的主要目的是生产经营使用。

  【提示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购入作为“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作为一项非流动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提示2】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举例】甲接受丙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来料加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至期末,来料加工业务尚未完成,共计领用来料加工原材料的40%,实际发生加工成本340万元,实际发生制造费用60万元。则计入企业存货部分的成本为340+60=400(万元)。

  加工中使用的来料部分的材料的价值不能计入本企业存货的成本。

  【提示3】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以备出售的商品房和写字楼属于存货,会计科目记入“开发产品”科目。

  【提示4】甲公司的商品委托乙公司代销:

  甲公司: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乙公司收到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乙公司的存货项目中该两项进行互相抵销。

  【提示5】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最终会影响企业的存货。

  期末生产成本的余额为在产品;制造费用一般无余额,期末均转入了生产成本。

  【提示6】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收到原材料一方对其进行备查登记。

  【提示7】判断存货是否属于企业,应以企业是否拥有该存货的所有权,而不是以存货的地点进行判断。以下情形属于企业的存货(关键点):

  (1)已收到发票账单,并未付款;且尚未收到材料(在途材料、在途商品);

  (2)已发出的商品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计入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3)已经收到材料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

  【提示8】根据经济合同,已经售出而尚未运出本企业的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由于所有权属于其他企业所以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存货的有(  )。

  A.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重点:让渡资产使用权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重点:让渡资产使用权”,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重点: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概念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本书主要涉及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项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让渡资产使用权
1.商品所有权的风险报酬已经转移××
2.企业即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管理权,也未控制××
3.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提供劳务的账务处理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提供劳务的账务处理”,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提供劳务的账务处理

  提供劳务的账务处理

  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1.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

  劳务完成时确认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按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2.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为提供劳务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劳务成本(归集发生的成本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劳务完成时确认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二、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关键点),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企业可以根据提供劳务的特点,选用下列方法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题目已知)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数量,比如说小时数量)的比例;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金额)的比例。

  2.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重点)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成本=劳务总成本(已经发生的成本+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成本。

  3.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全部)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该种情况下收入和成本相等不产生利润)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能够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