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栏目,提供与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和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溯源于1958年建校的北京市农业学校;2001年6月,北京市农业学校和北京市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08年7月,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截至2015年12月,学院占地81.22公顷,建筑面积36.09万平米,实训场所面积建筑面积62972.92平方米 ,有校内实训室177个,资产总值1. 81亿元;设9个教学系部及机电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普通高职专业36个;有专任教师404人,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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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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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南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二拨子2号(清河校区)
三、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符合高考报名体检要求;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报考条件的非京籍考生,并已参加2018年北京市高考报名。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报考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学历教育项目的考生,需经过乡镇、区、市三级组织部门的推荐审核。报考全科农技员、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专业的考生,需为已经取得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的考生。
(二)考生综合成绩评价:
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分为高中阶段文化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和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全科农技员、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学历教育计划由相关部门参与,单独组织面试。
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奖励加分
(三) 免试及优惠政策:
1、免笔试、面试政策
①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可凭证书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
②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
③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可凭证书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
④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以上资格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自主招生相关专业。
⑤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在B级及以上者,可凭会考成绩单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
⑥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低收入村;市移民管理部门认定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考生,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以上者,可凭户籍证明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者,可凭中职学籍卡片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具体名单见学校网站或各区县经管站网。
⑦ 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荣立个人或集体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可凭相关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注意: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
① 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任两科为B级及以上,其他一科均为C级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②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直接...
2017年考研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考研政治频道在考后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2017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文字版),更多考研真题及答案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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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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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总 则
一、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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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总 则
一、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织机构和人员
四、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五、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录取原则
六、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政策方针以及生源地高招办的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七、学院2016年度共计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陕西、甘肃、黑龙江等13个省市自治区安排计划1420人,各地区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其中湖北部分计划用于招收十堰地区考生,户籍考生免收学费及住宿费。
八、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九、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十、不执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过程中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不同意调剂的考生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校间调剂录取。
十一、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该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十二、当专业报名人数严重不足时,将取消该专业录取,已报考考生经征求意见后可调剂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或放弃本院录取,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校间调剂录取。
十三、体检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类、食品检验类、药品生物技术类专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类专业。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
十四、我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十五、考生应依据高考招生政策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附 则
十六、学院全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06-18
2015年高考在大家的期待中到来,报考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网站高考分数线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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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已经落下帷幕了,但是考生们和家长们的心还是没有放下来,报考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的考生们注意了!2014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4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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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间了,6月下旬广大考生可以登录2014年北京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不知道填的同学可以参考本网站为您提供的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高考网提醒考生考后关注:
05-13
小编神速转载《2014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总 则
一、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织机构和人员
四、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五、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录取原则
六、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政策方针以及生源地高招办的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七、学院2014年度共计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陕西、甘肃、黑龙江等15个省市自治区安排计划1420人,各地区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八、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九、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十、不执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过程中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不同意调剂的考生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际间调剂录取。
十一、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该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十二、当专业报名人数严重不足时,将取消该专业录取,已报考考生经征求意见后可调剂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或放弃本院录取,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际间调剂录取。
十三、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统一限报标准执行。体检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类、食品检验类、生物技术类专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类专业。
十四、我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十五、考生应依据高考招生政策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附 则
十六、学院全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南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46号院(国际教育学院)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二拨子2号(机电工程学院)
十七、学院办学性质:公办高职大专
十八、学...
05-07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北苑、清河两个分院,北区地址在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南区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2008年经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北京地区招收高职大专层次新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普通高职单独招生部分考生专业课成绩应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不足该专业计划40%时,该专业取消,志愿考生转入其它志愿专业录取。设定所报专业志愿分数级差10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北京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体检信息表明患有各类肝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得报考食品类专业;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得报考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类专业。我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学院收费为学费58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分别为12000元和18000元。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在我院就读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月人均享受116元助学金。学院为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和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我院对在校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生活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本院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室、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招生办地址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2室。
咨询电话:北校区010-82595048,010-82595042,010-62596941,
南校区010-80358899-538或637,
清河分院010-52781203 北苑分院010-84928942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本章程由本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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