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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考试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考生可以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好备考复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1北京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通知”,本文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
2021北京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通知
根据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了解到,2021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和科目已经出来了,快和出国留学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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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为不清楚考试时间发愁吗,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北京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北京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通知】
财政部公布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3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3月10日至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题型及考试方式 |
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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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确定,大家有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来迎接这场考试呢?希望广大考生们能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出国留学网高级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北京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安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历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得知,预计2017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上旬。
您可参考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9月11日 9:00-12:30
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延伸阅读:2017年高级会计师答题注意事项
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考生可以携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大纲》、《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等资料,在210分钟内完成8道案例分析题。
《高级会计实务》试卷总分100分。应注意的是,试卷卷面总分为120分,共9道案例分析题。其中,最后两道案例题分别是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内容,每题20分,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做其中的一道题。因此,“九选八”后,要求考生实际做的题目总分值就是100分。《高级会计实务》试题全部为主观题,灵活性高。不仅考核答题人的专业水平,同时也考核答题人的分析判断、归纳总结能力。
答题时,考生不仅要掌握命题的归类、答题的技巧,还要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1.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位置(区域)以外答题的,按无效答题处理。在答题位置(区域)内出现明显与答题无关记号的,应作为问题答卷,由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作为有效答卷。
2.无法判明答案的,按无效答题处理。
3.答题中需以红字反映或处理的数字,用“-”表示的,按正确答案处理;在数字外用“()”或“”表示,或在数字后加注“(红字)”表示的,也按正确答案处理。计算分析题中,减少因素已用“减”或“-”表示,增加因素未用“加”或“ ”表示的,按正确答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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