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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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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

  根据“2018年春季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知,201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6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人员应当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师范教育类人员就读期间应取得师范教育类相关课程成绩,经教育实习鉴定并合格。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时间应在高校就读期间或毕业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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