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天津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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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下文是江西省教育厅对江西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实施方案,江西和该考试有关系的考试来看看此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供江西考生参考阅读。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以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高校艺术人才选拔培养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着力选拔培养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扎实、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省内各有关高校要制定艺术类专业建设标准,建立艺术类专业质量标准体系及专业评估体系,健全完善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推进专业内涵发展。

  2.优化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山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山东艺术高考招生已经开始了,小编为大家提供山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仔细阅读!

  山东2019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根据艺术类专业的不同属性,山东省将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共10个专业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须相关高校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二)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分艺术文、艺术理2个科类招生(考生号第10位为科类代码,“3”为艺术文,“7”为艺术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分科类(即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或变相更名);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二、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山东省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设置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测试。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2019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工作。

  1.考试类别及科目。美术类考试科目为速写、造型基础(素描)和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为文学艺术常识和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艺术统考成绩的使用。艺术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可艺术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未达到山东省2019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

天津2024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天津市为做好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了2024年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此方案的详细解读如下,感兴趣的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供天津考生参考阅读。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我市自2024年高校招生开始(相关市级统考将于2023年12月举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考招生工作。12月30日,市招委发布《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市高招办就考生关注的问题进行解读,供考生、家长和学校参考。

  1. 我市加强和改进艺考招生工作的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我市制定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我市加强和改进艺考招生工作的总体目标

  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市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3.《实施方案》中对艺术类市级统考科类的规定

  2024年起,艺术类市级统考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覆盖教育部要求的全部科类(戏曲类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4.艺术类市级统考的考试科目和内容

  我市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艺术类市级统考各科类的考试说明,已随《实施方案》一同下发,考生可查询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或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上的相关内容。

  5.艺术类市级统考各科类总成绩

  各科类市级统考总成绩均为300分。

  6.艺术类市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要求,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市级统考总成绩的60%。

  7.艺术类市级统考成绩综合分折算方法

  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的要求,各科类专业综合分构成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

山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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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其他类共10个专业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须相关高校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二)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个科类。考生号第10位为科类代码,“3” 为艺术文,“7”为艺术理。

  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见附件1),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所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分科类(即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数,并参照附件2的内容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录取时按艺术文、艺术理计划数分别录取。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有关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如在音乐表演专业下设模特或空乘招考方向等)。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科艺术类专业,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专业招生,如招生院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山东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我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专业和文学编导类专业。...

山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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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2017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科类代码艺术文为“3”,艺术理为“7”。

  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共9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专业类别,报名信息确认后领取《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编制招生计划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有关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有关高校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是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必须注明是使用本校校考成绩还是可使用其他院校校考成绩。

  同一专业既招收艺术文考生又招收艺术理考生,则需编制艺术文、艺术理两个专业代号,且需在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此专业的录取原则。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

  1.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管理,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起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

2024年天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24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工作的实施,特发布了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将于2024年实施,详细的方案内容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供天津考生参考阅读。

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要 求和部署,特制订《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 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 重要途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 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 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 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 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高校艺术类专 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 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 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落实“五育”并举,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 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完 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

  3.加强分类指导,引导我市各相关高校立足学科专业特点 和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不同专 业分类考试。

  4.确保公平公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全程监督,保 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总体目标

  2024 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市级统考为主体, 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 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 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2023年山东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山东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自仔细阅读文件,并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山东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山东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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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甘肃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甘肃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实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三)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所有院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此专业不允许组织校考。

  二、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体育类专业统考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6号)、《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31号)、《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5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53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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