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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现有财政学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金融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金融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5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邮政
编码:510521
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星湖石牌,邮政编码:
526040
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
东路北1号,邮政编码:51151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在广东省外录取批次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执行。
本文“2017河北金融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北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河北省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河北金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河北金融学院;学校代码:11420。
学校前身是1952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创办的保定银行学校,2007年更名为“河北金融学院”。学校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是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邮编:07100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河北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河北金融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情况,与各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对符合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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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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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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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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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上川 路 99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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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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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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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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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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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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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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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
10-13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广东金融学院2018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金融学院2018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创办于1950年,学校现有广州、肇庆两个校区,占地1000亩。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3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广东-诺丁汉高级金融研究院”,2015年,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2016年,获批广东省普通本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学校始终坚持“金融为根、育人为本、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质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设有1个专业硕士点、44个本科专业,形成以金融、保险、会计学科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金融学科作为学校的龙头学科,是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金融实验教学中心”是广东省金融学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示范中心和国家金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广东特色金融建设协同创强发展中心”被认定为省级协同创新平台;“广东区域金融政策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广州市和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金融学教学团队被授予广东省优秀教学团队称号;“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多次获得广东省政府金融创新奖。多年来,金融学科荣获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为我校创建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8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30人,博士248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107人,其中校内导师30位,校外导师77位;全日制在校生21000多人。
近年来,学校研究生教育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兼顾办学特色与水平,取得了较好成绩。学校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点获得7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金融硕士协同育人平台”被列为省级协同育人平台。
学校确立了“建设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的发展目标,努力成为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国家金融高端教育的示范者。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招生计划 |
025100金融硕士 (专业学位)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3数学三... |
05-11
河北金融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河北金融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2000年4月划转河北省人民政府,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建。学校占地1323亩,坐落于古城保定。一、培养层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三、录取规则:1、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2、首先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后续志愿。3、对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4、所有专业男女生不限,公共外语课统一为英语。5、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四、收费标准:学费:本科3500元/年,专科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五、奖助措施:学校设有奖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起“奖、贷、助、补、减”的工作体系。六、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按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具有毕业资格的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河北金融学院。七、联系方式:网址:http://www.hbcf.net E_mail: hbjrxyzsb@126.com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 邮政编码:071051电话:0312—3338001 传真:0312—333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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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15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邮政编码:510521
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星湖石牌,邮政编码:5120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的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金融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
05-27
一、学校全称
上海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电子商务
招生计划:50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报考要求、资格线划定依据及自主测试科目:
1、考生报考要求:
考生首先必须具备市教委发布的春季报考资格和条件。报考我校考生在具备基本条件下,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的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等级须达到2B4D及以上,有F等级者不能报考我校。
选拔目标:我校希望通过自主测试选拔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相关领域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
2、自主测试规模和测试资格线划定依据:
我校将根据公布招生计划数并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按1:2比例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数学、外语和语文成绩依次进行位次排序。
3、学校自主测试科目:
由技能测试外加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
1)、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上海高中信息科技会考内容(必修模块)、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办公软件使用技能等信息技术。
(考试大纲另行提供,届时见学校招办网站,招办网址见章程第14条)
测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和15日上午10:00—11:30
测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50分。
测试形式:机考
测试地点:上海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上川路995号)
2)、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涵盖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三项综合素质。
(具体考查内容和要求请见本章程第16条“其他须知”)
测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和15日下午13:00开始
(考生面试出场顺序将现场抽签决定),测试分值:满分50分。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地点:上海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上川路995号)
备注:
1、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将在14日与15日两天同一时间段安排相关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一天参加测试。为便于学校组织安排,所有参试考生需提前与我校进行考试时间确认。一经确认,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对未在确认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我校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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