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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安徽省2022年度第三十六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出炉,此次名单其中4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2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13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完整的人员名单见下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文章,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建人〔2019〕13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何默等4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韦慧等2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贾莉等13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王红梅等24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完整名单点击下载附件:2022年度第三十六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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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已经新鲜出炉,小编已将完整名单整理如下,感兴趣的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苏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苏建函注册〔2022〕44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张明媚等221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4日
完整名单点击下载附件: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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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第三十二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已经公示出炉,想看完整名单的朋友点击查看附件,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第三十二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刘念等10777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8月31日
完整名单点击查看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三十二批).pdf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第三十三批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已经公告出炉了,完整的注册名单已整理如下,感兴趣的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第三十三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于雷等10345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9月2日
详细名单点击查看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三十三批).pdf
07-28
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二级建造师证的注册方式都即将改为电子注册,所有的小伙伴都注意啦!以后纸质版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估计会被淘汰甚至是成为一张废纸,所以以后一定要记得在网上注册电子版的资格证书!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全程网办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明确:
一、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自2022年7月2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包含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通过山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原注册系统自7月15日起停止使用,新系统使用说明及技术咨询详见申报界面。
二级建造师本人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山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二、推行电子证书
自2022年7月15日起,分步推行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新批准二级建造师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增项(变更、延续)贴。
自2022年10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三、实行承诺制申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承诺制申报,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二级建造师半年内变更注册单位的,进行先查后批,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情况动态核查。对已满半年不足一年变更注册单位、发生投诉举报的二级建造师,重点核查其劳动关系、到岗履职和完成继续教育等情况。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方可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
据统计,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等多地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省域信息互通共享;
2、省数据与住建部相关数据系统打通;
3、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
...05-05
正在备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试题: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一、单项选择题
1、建造师( ),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A、受聘于某一个单位
B、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后
C、经注册后
D、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2、注册建造师有权( )。
A、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B、同时受聘于两个单位
C、出借资质证书
D、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3、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 )年。
A、1
B、2
C、3
D、4
4、注册二级建造师,可以从事的工作是( )。
A、成为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B、成为本专业的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
C、将二级建造师证书和印章挂靠在某建筑单位
D、受聘于某施工单位,利用他人同级别建造师证书和印章执业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
A、2年内不得担任本施工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
B、3年内不得担任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终身不得担任任何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6、李某于2010年1月通过考试取得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2010年9月受聘并注册于A建筑公司,2011年2月因工作变动而变更注册于B建筑公司。当李某在变更注册有效期满时,办理了延续注册,则他的注册有效期可延续到( )。
A、2017年2月
B、2017年9月
C、2016年1月
D、2016年9月
7、甲于2014年12月份取得了二级建造师的证书,那么甲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学时。
A、30
B、60
C、90
D、120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注册建造师有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的权利。
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造师及建造师工作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
4、
【正确答案】 B
05-05
一级建造师复习的怎么样啦?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习题: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例题·单选】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提出注册申请的最长期限为(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013】
A.3年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A
【解析】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例题·多选】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下列情形中,不予注册的有( )。【2015】
A.钱某取得资格证书3年后申请注册
B.赵某因工伤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C.孙某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变更注册
D.周某申请在两个单位分别注册
E.李某已满60岁但仍担任单位的咨询顾问
【答案】BD
【解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注珊建造师担任施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办结前,可以变更注册至另一个企业的情形是( )。【2017】
A.同一工程分期施工
B.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C.承包方问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D.停工超过120天承包方认为需要调整的
【答案】B
【解析】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例题·单选】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除外。【2016】
A.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B.合同约定工程尚未开工的
C.合同约定的工程主体已经完成的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的
【答案】A
04-16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准备的怎么样啦?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练习试题: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来试试自己的水平吧。
2019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练习试题: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例题·单选】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提出注册申请的最长期限为(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013】
A.3年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A
【解析】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例题·多选】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下列情形中,不予注册的有( )。【2015】
A.钱某取得资格证书3年后申请注册
B.赵某因工伤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C.孙某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变更注册
D.周某申请在两个单位分别注册
E.李某已满60岁但仍担任单位的咨询顾问
【答案】BD
【解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注珊建造师担任施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办结前,可以变更注册至另一个企业的情形是( )。【2017】
A.同一工程分期施工
B.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C.承包方问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D.停工超过120天承包方认为需要调整的
【答案】B
【解析】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例题·单选】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除外。【2016】
A.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B.合同约定工程尚未开工的
C.合同约定的工程主体已经完成的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03-20
考试通过之后,该怎么申请一级建造师的证书呢?小编为你为你提供了2018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入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8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入口
2018年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入口:中国建造师网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
3、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申请注册的人员及企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4、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5、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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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海南停止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通知: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注册和印章费!这是不是好消息呢?希望对您有用!
海南停止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相关单位:
1、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注册和印章费,对2018年11月23日前已受理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业务的,由我中心完成印章制作及发放工作。
2、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继续延用全国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的印章模式(见附件),其印章制作由印章持有人前往所在地经印章厂自行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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