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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分析房地产估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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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分析房地产估价原则

  1.目前,我国房屋权属证书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过去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

  2.土地权属证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3.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中,房地产估价师对被拆迁房屋面积的界定可来自于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面积的协商结果、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测量结果、房地产管理部门权属档案记载的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4.根据房地产估价的合法原则,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因而不应作为以抵押为目的的估价对象的房地产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有自留山、自留地、被依法查封的财产、被依法监管的财产。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与其上的房屋可以同时抵押。中华考试网

  6.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的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用于教育的房地产、用于市政的房地产、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7.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韵,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8.最高最佳使用具体包括最佳用途、最佳规模和最佳集约度。能够确定估价对象最佳用途的经济学原理是适合原理,能够确定估价对象的最佳集约度和最佳规模的经济学原理是收益递增递减原理和均衡原理。

  9.不论是何种估价目的,所评估的估价对象,它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一定和估价时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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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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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

  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房地产估价师在从事房地产估价这种职业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业行为规范。它要求房地产估价师以良好的思想、态度、作风和行为去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即在房地产估价活动中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应怎样做,不应怎样做。

  房地产估价师即使具有扎实的估价理论知识、丰富的估价实践经验,但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则估价结果难以合理。这不仅会损害估价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借着估价这种“公正”的外衣扰乱市场秩序。更有甚者,与有关当事人串通出具虚假的估价报告坑害第三方。

  房地产估价师的职业道德包括职业品德、职业情感和职业行为习惯三个方面,实践上可概括为以下要求:①诚实正直;②回避利益冲突;③具备专业胜任能力;④勤勉尽责;⑤保守秘密;⑥公平竞争;⑦承担社会责任。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如下:

  (1)应当诚实正直,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估价。

  (2)应当回避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利益关系的房地产的估价业务。

  (3)不应承接超出自己专业胜任能力的估价业务。对于某项估价业务,如果感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限而难以评估出合理的价值的,就不应承接;对于其中部分超出自己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应当主动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估价师或者有关专家提供专业帮助。

  (4)应当勤勉尽责地做好每项估价工作,包括对委托人提供的估价所依据的资料进行审慎检查,努力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对估价对象进行认真的实地查勘。

  (5)应当保守在估价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6)应当维护估价师、估价机构和估价行业的声誉,不得以贬低其他估价师或者其他估价机构、低收费、商业贿赂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7)不得以估价者的身份在非自己估价的报告上签字、盖章,不得将估价师注册证书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

  (8)应当具有自豪感、责任感,不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累估价经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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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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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1.房地产抵押价值的内涵及评估实质:

  房地产抵押价值是指抵押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实质是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评估估价对象在设定抵押权时的价值(而不是预期处分抵押房地产时所能实现的客观合理价值折现到估价时点的价值),同时,要充分考虑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抵押价值的影响。

  2.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技术路线及估价方法:

  行政划拨土地房地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可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估价;也可先假设估价对象为出让土地房地产,先计算出其完整产权下的市场价格,从得出的估价额减去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得出估价对象价值。

  部分(局部)房地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应注意到该部分(局部)房地产在整体房地产中的作用,能否独立使用,是否可以独立变现,并注意到十地的分摊和公共配套设施、共用部分的合理享用问题,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

  在建工程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可选用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和市场法。

  乡镇企业用房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应注意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在估价时应扣减与国有土地价值的差异。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估价。由于房地产抵押估价时要充分考虑预期风险、未来市场变现风险和抵押期间的耗损,因此,房地产抵押价格一般比正常市场价格低。

  3.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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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知识点:房地产估价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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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知识点:房地产估价的要素

  一、估价当事人:

  估价当事人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与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估价委托人、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其中,估价委托人是估价服务的直接需求者和直接对象,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是估价服务的提供者。

  (一)估价委托人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二、估价目的:

  估价目的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委托人对估价报告或估价结果的预期用途。它取决于委托人对估价的实际需要,即委托人将要拿未来完成的估价报告或估价结果做什么用。例如,是为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房地产价值证明或贷款银行判断抵押房地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还是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税务机关核定某种房地产税收的计税依据、保险公司衡量投保房屋的保险价值、人民法院确定拍卖房地产的保留价、房地产买卖双方协商成交价、政府确定划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应补交的出让金等费用提供参考依据。

  三、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也称为价值时点、价值日期,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所评估的价值对应的时间。由于同一估价对象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价值,所以估价时必须弄清评估的是估价对象在哪个时问的价值。这个时间就是估价时点。估价时点不是随意确定的,它取决于估价目的,可以是现在、过去或未来的某个时间,一般为某个日期,用公历年、月、日表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确定估价时点应在先,得出评估价值应在后。有关估价时点的确定等内容,见本书第五章第四节“估价时点原则”。

  四、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也称为被估价房地产,当其为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房地产权利时,如租赁权、地役权、抵押权时,也称为被估价权益,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需要评估其价值的房地产及相关其他财产。估价对象由委托人和估价目的双重决定。

  五、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是指一个估价项目中所评估的具体某种价值。估价虽然通常讲是评估估价对象的价值,但因价值的种类较多,每种价值的内涵不同,并且在同一估价对象和同一估价时点下这些价值的大小一般也不相同,所以到了一个具体的估价项目,就不能笼统地说是评估估价对象的价值,而必须明确是评估哪种价值,包括价值的名称、定义或内涵。在一个估价项目中,价值类型不是可以随意确定的,而应根据估价目的来确定。

  同一估价对象可以有不同类型的价值,即同一估价对象的价值不是唯一的。但同一估价对象的具体某种价值是其在相应的估价目的特定条件下所形成的正常值,理论上它是唯一的。例如,同一房地产在买卖情况下虽然实际的成交价格有高低,但客观上有其正常的买卖价格;在征收情况下虽然实际的补偿金额可能有多少,但客观上有其合理的补偿金额;在抵押情况下虽然不同的人对抵押价值的高低有不同的见解...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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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练习题

  1.某房地产在2006年3月的价格为2009元/m2,现要调整为2006年9月的价格。已知该类房地产2006年3月至9月的价格指数分别为:99.4,94.8,966,105.1,109.3,)112.7和118.3(均以上个月为基数100),则该房地产2006年9月的价格为( )元/m2。

  A.2700.8

  B.2800.1

  C.2800.8

  D.2817.7

  答案:D

  2.某宗房地产交易的成交价格为30万元人民币,其中首期支付30%,余款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该房地产公摊面积为建筑面积的10%,套内建筑面积为100m2,假定折现率为6%,则该房地产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实际单价为( )元/m2。

  A.2593

  B.2619

  C.2727

  D.2862

  答案:A

  3.某宗房地产交易,买卖双方约定:买方付给卖方2385元/m2,买卖中涉及的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据悉,该地区房地产买卖中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为正常成交价格的6.8%,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为正常成交价格的3.9%。若买卖双方又重新约定买卖中涉及的税费改由卖方负担,并在原价格基础上相应调整买方付给卖方的价格,则调整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约为( )元/m2。

  A.2139

  B.2146

  C.2651

  D.2659

  答案:D

  4.在市场法中,对房地产状况进行间接比较调整,其中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优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102分;

  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劣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97分,则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为( )。

  A.0.95

  B.0.99

  C.1.01

  D.1.05

  答案:A

  5.下列各类房地产中,特别适用于成本法估价的是( )。

  A.某标准厂房

  B.某酒厂厂房

  C.某待出让土地

  D.某写字楼

  答案:B

  6.某企业开发某土地,土地重新取得成本为1000元/m2,正常开发成本为1500元/m2,管理费用为前两项的5%,投资利息占直接成本的5%,销售费用为1005元/m2,直接成本利润率为6%,则开发后的地价为( )元/m2。

  A.1840

  B.2840

  C.2966

  D.3000

  答案:D

  7.某宗房地产建筑物建成于1991年10月1日,经济寿命为60年。后于1996年10月1日补办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从补办之日算起)。2006年10月1目对该房地产进行评估。...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对房地产估价的基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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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对房地产估价的基本认识

  一、房地产估价的含义

  (一)专业估价与非专业估价的区别

  对“估价”通俗而简单的理解,就是估计商品、资产、财产等的价格或价值,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不论他估计得对或错,也不论人们是否相信其估计结果。例如,你看上了某幢房屋或某块土地,想知道它值多少钱,或者判断卖方的要价是否合理,或者自己出价多少合适,你可以自己估计,也可以咨询亲友的意见。这种意义上的估价,不妨称为非专业估价。然而,要想获得客观合理、令人信服的估价结果,就需要专业估价。

  (二)专业房地产估价的概念

  专业房地产估价的核心内容,是接受他人委托,为了特定目的,对特定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为了保障这种分析、测算和判断的客观合理,不仅要求从事这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而且要求遵循公认的原则,按照严谨的程序,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去分析、测算和判断。因此,如果给专业房地产估价下个完整的定义,那么它是指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他人委托,委派房地产估价师,为了特定目的,遵循公认的原则,按照严谨的程序,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特定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

  (三)估价与评估的异同

  房地产估价也称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价值评估、房地产估值,时常还称为房地产评估。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评估可以不作区分,能够交换使用。但是,科学、严谨地说,“估价”、“评估”两者的含义不完全相同。

  (四)国外和港台地区对房地产估价的称谓及定义

  国外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对房地产估价的称谓及定义不尽相同。其中,美国大多称为Real Estate Appraisal,将Appraisal定义为“the act or process of developing an opinion of value(得出一种价值意见的行为或过程)”。

  二、房地产估价的特点

  为了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房地产估价的含义,还应对房地产估价有下列认识。

  (一)房地产估价是评估房地产的价值而不是价格

  (二)房地产估价是模拟市场定价而不是代替市场定价

  (三)房地产估价是提供价值意见而不是作价格保证

  (四)房地产估价有误差但误差应在合理的范围内

  (五)房地产估价既是科学也是艺术

  三、房地产估价的必要性

  (一)专业估价存在的基本前提

  (二)房地产需要专业估价

  (三)房地产估价在估价行业中占主体

  房地产估价不仅必要,而且在估价行业中占主体。这是因为:

  (1)房地产“...

房地产估价师备考方法

 

  考试一天天临近,随着时间的推移,时间会越来越紧迫,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分享“房地产估价师备考方法”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

  房地产估价师备考方法

  1、深理解各章节脉络、重点

  经过对教材系统地学习后,考生对各科目各章节知识点都有了细致了解,现在要做的就是怎样把这些重要的考试点进行系统地加工,使之变成自己的东西,成功驾驭考场。以考试大纲为目录,回忆各章节知识点,能够很容易回忆起来的说明掌握的不错,比较吃力的地方就需要进行重点关注了,可作出标记,然后找出教材进行重点学习记忆,每天都坚持,熟能生巧,就记在心里了。

  2、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也有一些考点是需要考生进行记忆的,比如理论与方法、相关知识,首先要明确一点,理解是记忆的基础,对知识理解后自然而然就记住了,而且理解后记住的效果最好,不容易忘记,所以,为了让记忆更持久,花点时间去理解是不错的记忆方法,考生不妨一试。

  3、总结记忆

  对于考试中涉及到的一下概念、定理、公式等重要内容,可以采取总结记忆的方法。通常这样的考点在各章节中都有涉及,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很容易混淆,这时候,最好对这样的内容做一下总结,归纳到一起进行对比和概括,整理到笔记上,平时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常看,一回生二回熟,对您来说应该不是问题。

  4、联想记忆

  考试一天天临近,不少考生也都感觉到了时间的紧迫感,在对教材进行全面复习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对知识点还是不能忽略,这时候,就可以采取联想记忆来巩固知识点了,考生可以按照各章节的顺利进行联想,也可以对某一个知识点进行发散延伸。睡觉前、散步时等闲暇时间都可以来联想一下,想不来的及时找打教材进行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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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对房地产估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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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对房地产估价的需要

  一、房地产抵押的需要:

  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房地产为抵押房地产。

  二、房地产征收征用的需要:

  房地产特别是土地,是各种生产、生活活动都不可缺少的要素,又不可移动,有时为了国防和外交以及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国家不得不征收或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强制性的,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给予公平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是国家将集体所有或者私人所有的财产强制地征归国有,不存在返还的问题,通俗地说是“强买”;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是国家强制地使用集体所有或者私人所有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通俗地说是“强租”。

  三、房地产税收的需要:

  自古以来,房地产是一个良好的税源,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较多,名称也不尽一致,如房产税(房屋税)、地产税(土地税、地价税)、房地产税(不动产税、财产税、物业税)、契税(不动产取得税、不动产移转税)、土地增值税等。在现代市场经济下,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一般是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价值、租金或者以它们为基础的房地产价格差额、增值额等。为了防止偷逃税款、避免税负不公及说服纳税人,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真实的房地产价格、价值、租金,需要以公平合理的计税价值(或租金)为参考核定计税依据。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也可能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计税价值,以说服税务机关重新核定计税依据。

  四、房地产保险的需要:

  房地产是最重要的财产之一,特别是建筑物可能因发生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岩崩、突发性滑坡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毁或灭失,从而需要保险。房地产保险对房地产估价的需要,一是在投保时需要评估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需要评估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为保险人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提供参考依据。此外,在保险期间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需要评估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为采取有关补救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五、房地产转让和租赁的需要:

  房地产转让包括房屋所有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买卖、互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