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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依法招生”的原则,为规范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3664),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4〕133号)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第二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金融学等46个本科专业和工程造价等11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艺、文、理、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并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7-8182099。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院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男女比例和专业级差分;认可国家和各省市区制定的优录政策。
第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1.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3.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条 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的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部主管部门已公布通告。
第十一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以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三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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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获得实力标杆民办高校、国际化办学典范高校等荣誉称号。现有工程造价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依法招生”的原则,为规范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国标代码为13664,湖北代码C210),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4〕133号)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第二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有金融学等49个本科专业和工程造价等11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艺、文、理、经、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并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7-81820299。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院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男女比例和专业级差分;认可国家和各省市区制定的优录政策。
第八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1.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3.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条 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湖北、湖南、河北、江苏、福建、重庆等省(市、自治区)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部主管部门已公布通告。
第十一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以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三条 凡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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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现有休闲体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办学层次和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全称: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院校代码13253;湖北招生代码C2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一号(邮编:4302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由武汉体育学院主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为学校招生宣传和计划编制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流程。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休闲体育、学前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经济学、运动康复、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英语、体育经济与管理;学校2022年专科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康复治疗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
第十一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十二条 学校遵循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发布。
第十三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须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为依据,如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
本文“2017华北科技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华北科技学院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惟一直属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校国标代码11104。
学校地处河北省燕郊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距北京天安门约30公里,北京市811路、812路等公共汽车直达学校。学校户口所在地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
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程序、规则以及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英语、日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三、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且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四、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五、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该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第四年在美国玛斯金格姆大学学习,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可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玛斯金格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暨本科毕业证书(美方二证合一)。
六、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非平行志愿省份,不设志愿级差,按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
八、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报考志愿、分数、专业相同时,如省内有排序规则,按省内排序规则确定专业,如省内没有排序规则,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英语、日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文综。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规则录取,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前列规则确定专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如仍出现需要排序情况则按上述规则排序。
九、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同意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十一、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十二、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我校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办协商解决。
十三、收费标准。
本科生学费为35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为6125元/年,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专业在国内学费为17000元/年,第四年如赴国外学习,按美国玛斯金格姆大学要求缴费。住宿费500~800元/年(执行文号:冀价行费字〔2000〕18号)。
06-06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公办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石湖校区-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江枫校区-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70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2013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2、特殊专业
A.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为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为音乐类专业。
浙江、河南、山西和辽宁4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须预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其它生源省份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均采用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
音乐类专业招生均采用所在省音乐统考成绩。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满分计)。
五、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
六、学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215009电话:0512-68096117网址:www.usts.edu.cn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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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院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院占地面积1376亩,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学院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五院一系两部,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10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河北科技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 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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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地处东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学院行业办学的特点,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和专业就业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类型。普通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数量、质量、人才需求及专业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实际编制;国家专项计划由国家安排,学院负责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计划只限招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收计划外生源。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投放到生源人数较多、...
05-14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19招生简章,请大家了解好招生专业后报考,希望大家可能选择好合适的学校!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19招生简章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审核的一所全日制本科体育类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5000余人,大学本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学院占地面积543亩,座落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交通便利,是理想的学习生活园地。
体育科技学院的举办方为武汉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创办于1953年,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质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体育科技学院办学提供了有力保障。体育科技学院作为独立办学实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武汉体育学院推荐派出院领导、中层干部参与办学和管理,体育科技学院的教育教学接受武汉体育学院的指导和监督,武汉体育学院的师资、图书、教学训练、场馆及教学实验设备等资源与体育科技学院实行共享。
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按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籍进行管理,毕业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同时学院也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院的办学定位是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立足体育,面向社会,力争建成以体育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专业特色鲜明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水平大学。
一、2019年招生专业介绍
(一)本科(四年制)
1.体育教育
体育教育专业(代码040201)是教育学类下设的本科专业之一。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创办于2003年,是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体育教育专业主要是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广适应、重创新的复合型体育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该专业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校至今已培养了一大批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体育教育专业在2018年全国独立院校排名位居第一,在湖北省乃至全国具有极强的就业竞争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身心素质、较高的文化品质和科学素养、较强的体育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课余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管理、体育科学研究、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人才。
2.休闲体育
休闲体育专业(代码040207T)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是教育学门类下体育学的一个特设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于2013年开始招生。该专业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师资队伍。课程设置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休闲体育项目特色,强化休闲体育经营管理能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休闲体育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休闲体育项目策划与组织、休闲体育俱乐部经营与管理、体育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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