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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美国房地产市场有那几个重要法律问题你知道吗?今天出国留学网小编要跟你介绍的是美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法律问题解析,有需要的朋友们过来了解一下。
一、所购买不动产风险:
1 、财产范围
对于所要购买的不动产区分不同情况,中国投资人应确认相关的物业财产范围和产权情况。例如,如果购买的是商场或酒店,所需要确认的财产范围不仅包括相关土地和地上建筑,还应包括建筑内的设备设施、与该商业物业经营相关的证照、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测绘图纸或其他无形资产。如果购买的土地用于开发,则可以要求卖方给予必要的可研调查期,以便对土地相关情况作更详尽的调查,以确定是否适合作符合相关目的的商业开发。
2 、产权调查
中国投资人应对所要购买的不动产物业进行相关的产权调查,确认是否存在产权瑕疵。产权调查可由产权调查公司进行,通过搜集当地政府备案的相关房地产公开信息,包括房地产历次交易的产权变更记录是否连续完整,是否存在抵押权、地役权或其他产权瑕疵,是否附有相关债务或者欠缴税费等,最终形成相关地产的产权调查报告,罗列相关发现的产权瑕疵或其他问题。
上述发现的问题应由卖方在交割转让前予以解决。另外一个解决方案是,中国投资人可以购买不动产物业产权相关的保险,一旦发生在产权调查中未发现的产权瑕疵,可以要求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关理赔。
3 、物业检查
中国投资人应聘请专业人员对所购买的不动产物业进行仔细的检查,包括物业建筑结构、管道设施、供冷供热供电供水系统、是否存在环境风险( 例如石棉、白蚁、管道泄漏等) 。
二、政府许可风险
1 、区划许可
在美国从事房地产开发应注意符合区划相关的法规要求。美国各州政府拥有立法权,并授权各市政当局制定有关土地利用方面的区划制定法。当地的市政委员会由选民选出或市政当局任命,负责制定适合当地的区划条例和总体规划。当地立法机构指定社区成员组成当地规划委员会,通过组织公众听证会,调查并获取相关信息,负责编制区划条例和总体规划,并向当地市政委员会或其他立法机构提供建议及相关法规的修订、执行和管理标准等。
受区划委员会制定的区划影响严重的业主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公众意见和社会团体在区划法的制定和实施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社区民众反对某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与其协商并征求其同意,否则很难获得区划委员会和市政委员会的许可。
中国企业投资美国房地产开发,首先需要就项目制定总体规划,包括总平面设计和建筑物的初步设计,报市政当局批准。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应注意与当地居民沟通,做好相关公关工作,不要简单认为和当地市政当局打好交道就可以了,不要按照在国内的思维模式先拿到地再说,如果项目未得到当地居民的支持,很可能导致项目无法进行和投资失败。
2 、建筑许可
除...
现在新加坡留学生中很多家庭都打算移民或者定居新加坡,那在新加坡现在房子就成了刚需。那么,买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出国移民网来说说新加坡买房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法律上允许大多数合同可以用口头订立,但要求某些合同必须书面,另一些虽然不必完整书面,但至少要有被起诉人签名的一些书面文字(包括电邮)做为佐证,例如新加坡房产买卖。一定要书面合同的包括股票及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和版权)的转让及分期付款协议。不需要完整书面但要有一些由被起诉人签名的文字足够做为佐证的合同包括:
1.担保他人债务的合同;
2.动产买卖,让与或处置;
3.在订约后一年内未完成或履行的合同;
4.为安排结婚而承诺的事项等。
(见新加坡民事法令第六条)
例如四年前,A通过代理要卖一个产业给B,双方讨价还价是以口头进行,但也有电邮通过代理传达。卖方后来同意卖,也收下买方1%定金,并发出了一张购买选择权书(option to purchase)给B,不过A没在选择权书上签名。9天后A后悔不想卖了,结果双方诉至法庭。A 申称他没在option上签名,合同没成立。法庭要决定的是合同是否已生效。法庭最后认为虽然A没在购买选择权书上签名,但主要有通过代理往来的电邮足够作为书面佐证,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公司或个人的合同,如果稍微复杂,牵涉款项比较大的,最好有书面合同,各项条款要写清楚,避免引起争执,也避免另一方借故违约或毁约。因为法律上的“口头证据规则”不允许以订约之前或之后一方所讲的话或起草时的书面文字,来解释或补充已写得很清楚的书面条款。
“口头证据规则”是说如果双方同意的条款已经用书面写明在合同内,任何一方就不能提出任何口头证据或合同草稿等文件来推翻或改变已写明的条款,除非有一方指责对方欺诈或合同是因错误而签订,也就是说有合同外的因素造成合同无效。举个例子说,租约条款写明租金应每季度先交。当租户迟交被起诉时,他说订立合同前屋主有说过,迟一点交也无妨,但法庭不接受,因书面条款已写得够清楚。
上述口头证据规则也允许一些例外情况。例如A告B欠钱未还,但B有A发出的收据,B就可以口头说明几时还了钱。又如合约条款写明A要用一般行业习惯包装货品,但没说明详情,就要口头证据来说明什么才是“一般的行业包装习惯”。
所以一般律师的劝告是:较复杂合同,尽可能用书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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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中国投资人士选择去加拿大买房,不过在投资加拿大房产前,你对加拿大房产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否有所了解呢?不知道没关系,下面就让出国留学网小编介绍给大家吧。
1. Power of Attorney授权委托书
首先要注意的是,买家的地产经纪或律师都不允许成为买家POA的受委托人。也就是说,买家只能委托除了自己的地产经纪或律师之外的人,作为自己在加拿大买房的全权代理,行使签字权。而且,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当然也可以请律师代劳;有两个见证人见证签字;并且需要律师或其他Notary Public 的公证.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授权委托书都有可能不被接受.
但是,即便你的授权委托书一点问题都没有,银行也未必接受.因为目前有超过90%的房契诈骗案都跟授权委托书有关,所以银行对此十分敏感.比如,TD Bank和皇家银行就规定,房屋贷款的正式文件必须由买家本人签字.
以多伦多目前的情况来讲,在Closing签字时,律师一般可以接受POA的受委托人签字,而银行则大多都不予接受.除非银行对买家本人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了解.因此ERICA要特别提醒买家,在离开加拿大之前,一定要跟贷款银行问清楚,是否接受POA.要不然,就不是一张机票的问题了.
2. Spousal Consent 配偶同意书
除了海外买家之外,加拿大公民,永久性居民,或税务居民,在买卖Matrimonial Home “婚姻家庭用房”时也会涉及到POA授权委托书和Spousal Consent 配偶同意书的问题. 根据加拿大的Family Law家庭婚姻法,不论房契上是谁的名字:是夫妻两人的名字,还是只有其中一人的名字,作为配偶的另一方都拥有Matrimonial Home "婚姻家庭用房"一半的产权.因此卖方经纪如果发现产权登记上只有配偶一方的名字,他在prepare listing agreement以及让卖家签署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房屋买卖合约的时候,就会要求配偶另一方签署Spousal Consent 配偶同意书,同意出售Matrimonial Home.否则,若另一方不同意卖的话,可以推翻整个房屋买卖合同。 反之,如果买家买的这个物业将作为Matrimonial Home,那么即便只有配偶其中一方作为买家签署房屋买卖合约,也只有他或她一个人的名字注册在房契上,贷款银行也会要求配偶另一方提供配偶同意书,同意其配偶申请房屋贷款,否则将不予批准。
3.Title Amendment产权更名
'太空人家庭'买房时,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由于抢offer的时间紧迫,只有让留守在加拿大的太太先签offer,之后再通过Amendment'合约更改书'将先生的名字加上去。 这样做,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
很多人士会选择去英国买房,那么英国购房时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这是很多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和出国留学网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欢迎阅读。
一、报价阶段
首先,在买房前应确定是使用现金买房还是申请贷款。在英国通过贷款买房,在税务方面可以获得较多的优惠。经过分析比较,确定理想的房产后。买方需对房产进行报价。这个环节和在国内的购房流程有很大的区别,使买卖双方已经统一了价格,无论是口头上还是书面上,该价格也不受法律约束和保护。
只有买卖双方签署并交换了购房合同,此时的价格才拥有法律效力。从法律角度来说,在签署和交换购房合同前,买方可以根据各种理由终止购买。虽然如此,在英国买卖房产还是本着诚信的原则来进行交易的。买方要经过多方的筛选比较来给出合理的价格,而卖方既然已经将房子放到市场上进行销售,也会根据买房的报价来认真考虑。
二、律师调查阶段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聘请一位代理律师,帮你从法律方面确保房子的购买过程没有任何问题。比如,买方的律师需要确认卖方是否为房屋真正的持有人;如果是老房子,其中的住户对房子是否有任何权益。
此外,代理律师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调查,如向当地政府询问可能会涉及到该房产的扩建计划等等具体的问题。同时,买方还需聘请专业的房屋检查人员,帮助买方检查房屋的各种问题,比如房顶,地板,墙壁及架构问题,确保房子的安全性。
三、签署交换合同阶段
如果以上程序进行顺利,则将进入另一阶段,签署交换合同阶段。通常来说,买家在交换合同时需付10%的定金。无论是现金还是贷款,进行到这个阶段时资金需要到位。
此时还需要考虑到房屋权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购房,是共同署名还是单独署名。当买卖双方对于各自代理律师起草的合同没有任何疑问后,双方商定一个具体的时间,共同签署并交换合同。
在交换合同后,房子的过户手续并没有完成。针对新房,如果三年内还没有竣工,则需推迟到竣工后进行。对二手房来说,过户阶段在交完合同内28天完成,这一时间可由买卖双方商定。
08-22
参加工作后要签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怎么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的小编为你整理的“应届生实习、签约须了解的法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 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没错,上边说的都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那么究竟三方协议背后究竟还有什么呢?其实三方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如果说到三方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派遣证与干部身份。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二)《报到证》
如果说到就业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报到证》与国家干部身份。就业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学校报到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毕业生签署了就业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该毕业生毕业后将报到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报到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
《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上联(蓝色)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寄发给毕业生,下联(白色)则放入学生档案内(人事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管理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若你没签就业协议书,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毕业生保管好《报到证》。
(四)国家干部身份: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而很多人却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很多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干部身份。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的话我至少是四年大学毕业...
04-27
(一)仪表
仪表是指人的容貌,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一个人的卫生习惯、服饰与形成和保持端庄、大方的仪表有着密切的关系。
1、卫生:清洁卫生是仪容美的关键,是礼仪的基本要求。不管长相多好,服饰多华贵,若满脸污垢,浑身异味,那必然破坏一个人的美感。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入睡起床洗脸、脚,早晚、饭后勤刷牙,经常洗头又洗澡,讲究梳理勤更衣。不要在人前"打扫个人卫生"。比如剔牙齿、掏鼻孔、挖耳屎、修指甲、搓泥垢等,这些行为都应该避开他人进行,否则,不仅不雅观,也不尊重他人。与人谈话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声音不要太大,不要对人口沫四溅。
2、服饰:服饰反映了一个人文化素质之高低,审美情趣之雅俗。具体说来,它既要自然得体,协调大方,又要遵守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或原则。服装不但要与自己的具体条件相适应,还必须时刻注意客观环境、场合对人的着装要求,即着装打扮要优先考虑时间、地点和目的三大要素,并努力在穿着打扮的各方面与时间、地点、目的保持协调一致。
(二)言谈
言谈作为一门艺术,也是个人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礼貌:态度要诚恳、亲切;声音大小要适宜,语调要平和沉稳;尊重他人。
2、用语:敬语,表示尊敬和礼貌的词语。如日常使用的"请"、"谢谢"、"对不起",第二人称中的"您"字等。初次见面为"久仰";很久不见为"久违";请人批评为"指教...
11-13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尤其是在新加坡,良好的治安离不开严格的法律。
由于对法律的认知不足,有时甚至会在不知不觉中触及法律,但这在法庭上并不能成为向法官求情的理由,不知者并非无罪!
在新加坡这个法治的社会,不管你喜不喜欢,都会和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了解法律是有必要的,以免踩到地雷,破财事小,坐牢事大!
以下是在新加坡的一些日常生活中可能碰到的法律问题。
恶作剧
恶作剧也可能触犯法律!有人因为泼尿、造谣、刮花他人车子等恶作剧行为,而被控上法庭。在刑事法典下,违法者可被监禁长达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企图自杀
有人看不开想要自杀,可是如果自杀不死,警察可以把你控上法庭! 在法律下,任何人企图自杀,可被判坐牢长达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当然,法庭将根据案情和被告身世背景,作出适当的裁决。
玩具枪/手铐
在新加坡,拥有类似真枪的玩具枪或可以发射弹丸的枪支是犯法的,将在军火法令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除了玩具枪,手铐也是受管制的违禁品,拥有是犯法的。在出入口条例下,违法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10万元或违禁品市价的3倍,视何者为高,或最高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打孩子
孩子不听话,父母有责任管教他们,用藤鞭打孩子是正常的事。不过,将孩子打到重伤,就触犯法律。 就有一名年轻母亲,因儿子顽皮,不用功读书,便用苍蝇拍和藤鞭把儿子打伤,她在承认恶待孩子罪名后,被控虐子罪,被判坐牢9个月。 打孩子要有个限度,在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下,虐待孩子,可被判坐牢长达4年,或罚款高达4000元,或两者兼施。
打老婆
依据妇女宪章,被丈夫殴打的妻子可以向家事法庭申请个人保护令,抑制丈夫行为。 丈夫如果无视个人保护令,我行我素,继续殴打妻子,控方可将对方控上法庭。在这项法令下,被告如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入狱长达6个月或罚款2000元。 控方也可根据罪行的严重性,援引刑事法典提控被告。
虐待动物
打人有罪,打猫打狗同样有罪,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有一名男子,飞腿把别人养的狗猛踢至重伤吐血,造成它在10天后死去,被控触犯动物与飞禽保护法令,坐牢1个月。 另一名青年,将6只小猫从12楼抛下,导致猫儿死亡,结果被判坐牢2个月。根据法律,违法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元,或监禁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狗咬人 / 狗咬狗
狗咬伤人,狗主可能会被控疏忽,为狗犯下的“罪”负起刑事责任。一名女会计师遛狗时被别人的狗咬伤,向警方报案,结果狗主被控上法庭,遭罚款 2500元。 不仅如此,狗咬狗,即所养狗咬伤另一只狗,身为狗主的你,也可能须负起刑事责任,被控触犯杂项(公共秩序与骚乱)法令。 在法律下,狗主可被罚款高达5000元。
用假的度量器
根据刑法第265条,任何人若使用作假的称或者度量器,都会被处以最多1年的监禁,或者罚款,或者两者兼施。希望巴刹的摊主知道这条法规……
在地铁站进行交易
在新加坡的地铁上不仅不准吃喝不准吸烟,也禁止在地铁站内进行任何商业交易。...
08-05
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第七章:区际法律问题(电子版)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分享关于2016司法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第七章:区际法律问题(电子版),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考生。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第一节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
一、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的概念
所谓区际冲突法,或称区际私法、准国际私法,是指用于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法。区际冲突法是以区际法律冲突之解决为对象,因此,了解区际冲突法有必要先探讨区际法律冲突。
一般说来,一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即是一个法域。如果一个国家内部存在两个以上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地区,这个国家就是“复合法域国家”或“多法域国家”。区际法律冲突正是多法域国家的产物。所谓区际法律冲突,就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或者说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的主要特征如下:
1.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发生的法律冲突。如果某一法律冲突是一种跨越国界的法律冲突,那么它就不是区际法律冲突,而是国际法律冲突了。
2.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具有独特的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就是说,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一国内部如无两个以上的法域,则不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3.区际法律冲突是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也就是说,区际法律冲突是一种私法方面的冲突。
4.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 的横向法律冲突。既然在一国内部各法域是平等的,各法域法律制度是平等的,那么,各法域法律制度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必然是横向的冲突。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决定了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冲突法是其核心内容)的关系。对此,理论上有区别说、相似说或同一说、折中说三种不同的观点。与这三种理论相适应,也存在三种类型的实践:
(1)区别实践。一些多法域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严格将国际私法和区际冲突法区别开来,把两者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主要有过去的波兰、苏联和南斯拉夫等。
(2)等同实践。英美普通法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区际冲突法和.国际冲突法不加区分,都称之为冲突法,同时适用于解决国际法律冲突和区际法律冲突。
(3)折中实践。一些多法域国家在立法实践中,或者将区际冲突法规范和国际私法规范规定在同一法律之中,并且以区际冲突法规定为主,还规定,对于含有国际因素的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区际冲突法的规定,或者对于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类推适用国际私法原则,但同时对于区际法律冲突解决中的特殊问题作了一些例外规定。
值得说明的是,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中的冲突法虽然相似,但其区别也不容忽视:
(1)两者的调整对象有所不同。区际冲突法调整的民商...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创新等实力领衔全球。作为世界第一军事大国,其高等教育水平和科研技术水平以及民用航天技术方面也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旧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新俗话说﹐"有钱能使老美开国门"。出国留学网小编不知道俗话说的是否真实﹐但新俗话说的是真实的。随着华人的财力增长﹐一些华人有意凭其财力来美国投资生财﹐生活工作﹐ 并为后代来美学习创造条件。
现分别简单介绍来美投资办公司的有关签证问题﹐ 先介绍开跨国公司的签证(L-1)﹐再介绍条约投资人签证(E-2)﹐然后介绍投资移民﹐最后比较这几种签证的优缺点和策略。
L-1签证是发给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特殊技术人员到其在美国的分部或分公司工作的一种签证。它是一些有一定财政基础的外国人及其家属进入美国工作学习的一种快速渠道。也是外国公司打入美国市场的有效途径之一。美国公司通过L-1签证办理在外国的分公司工作的员工来美工作。外国公司通过L-1签证办理高级主管或特殊技术人员来美开办事业﹐从而使公司成为国际性公司。
移民法并没有详细规定什么样的外国公司可以来美国开设分公司。但实际上﹐应该是在国外有一定的规模公司。移民局对在国外没有多大财力的公司的申请控制较严。移民法对L-1申请受益人有明文要求。他/她在申请前三年内必须在国外的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中途来过美国或出国时间较长﹐都可能被移民局看作没有连续工作。
申请L-1时应提交充份的文件材料。一旦L-1签证被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可凭此签证在美国工作长达七年﹐特殊技术人员可在美工作五年。但是﹐派到美国新成立的分公司的高级主管或特殊技术人员的L-1签证一般只批一年﹐然后再申请延期。他们的随行家属在美时间随高级管理人员和特殊技术人员的签证而定。因为移民法规定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特殊技术人员移民为第一优先类别﹐因此绝大部份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特殊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前两三年内都提出移民申请并取得绿卡。
E-2签证是发给同美国签订投资协议的国家的公民来美国投资的一种非移民签证。申请 这个签证必须符合一些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有投资协议国的国籍。面前有台湾﹐菲律宾﹐日本﹐泰国等68个国家地区的国籍的华人有资格申请E-2签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不能申请E-2签证﹐但可以作为E-2签证持有人的家属进入美国或在美国转成E-2签证。其次﹐要有钱。要多少钱才行﹖法律没有加数额限制。但应根据个人来美投资的项目提供通常所需的资金。比如﹐来美国开一家食品加工厂所需资金要比开一家会计事务所大的多。第三﹐要真正投资或正在积极投资过程中﹐即资金要真正投下去。仅仅把钱转入美国银行存在那里生利息﹐没有风险﹐不算投资。第四﹐投资的企业必须有潜力扩大业务和利润。即所投资的公司生产的利润不能仅够申请人本人和家属在美国养家糊口之用﹐还必须能对美国做出经济贡献﹐如雇用美国工人等。
E-2签证一般先只批两年﹐然后申请延期两年﹐再无限制地顺延下去。申请人的随行家属在美时间随申请人的签证而定﹐而且不能工作。面前国会正在讨论是否让E-2签证的家属在美国合法工作。在国外的申请人应在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美国领馆提出签证申请。如果人已在美国﹐无论临时旅游访问﹐还是读书工作﹐可申请转换成E-2签证﹐以便长期在美国开创事业。不论通过何种渠道申请E-2签证﹐应请专业人士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帮助做出详细周全商业与签证规划﹐力图一次申请成功。持...
出国留学网施工合同栏目为您提供《无效施工合同的法律问题》最新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一)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这里要充分注意,只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而非“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也就是说支付的工程款不一定是实现约定的那个金额,也没有以工程定额为标准,通过鉴定确定建设工程价值的补偿原则。在这里,司法解释制定者是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无效合同的。
(二)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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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支付工程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四)发包人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五)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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