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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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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2018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库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为帮助广大声乐考生适应跨界钢琴的伴奏方式,现将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库》公布,请认真宣传,并通知有关学校告知考生自行登录我院网站(网址:www.hneao.edu.cnwww.hneeb.cn),下载自选曲目音频,做好适应性训练。

  附件:

  1、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全省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库的说明

  2、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全省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伴奏音频库(点击下载)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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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高校招生音乐类考试大纲

 

关于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已经由湖南招生考试院公布出来了,详细的大纲内容小编已整理如下,湖南的艺术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比例

  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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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比例

  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 试 科 目

占总分比例

2019浙江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浙江教育考试院已公布了2019浙江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简章,请广大考生了解好考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2019浙江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名办法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执行。报考音乐统考的考生,还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和一种乐器,现场确认后不得再作更改。

  二、考点和考试时间

  考点: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考试时间:1月14日-19日。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点集中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的所在批次、报到时间和考试时间,于考前一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公布。

  三、考生报到和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按网上公布的所在批次的报到时间到考点报到,凭《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领取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检录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逾期不补。

  四、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设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

  (二)专业满分为100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专业总分=视唱听音成绩×30%+声乐成绩×35%+器乐成绩×35%。

  (三)考试要求

  1.视唱听音: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2)模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

  2.声乐: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2首,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生须自备正确、清晰的“五线谱”钢琴伴奏谱一份,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每组考生进入考场前可与钢琴伴奏老师合伴奏一次)。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3.器乐: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总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4.考生在声乐和器乐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和乐器一致;与报名确认不一致的,该科目不予评分。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9年1月底前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六、其他

  (一)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为每人次160元。

  (二)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

2019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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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高校选拔适合专业培养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着重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

  四、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乐器选择

  ① 钢琴演奏

  ② 现代器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等)

  ③ 打击乐演奏(西洋打击乐、中国打击乐、流行打击乐等)

  ④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等)

  ⑤ 中国乐器演奏(笛、笙、唢呐、管子、三弦、扬琴、柳琴、中阮、琵琶、筝、古琴、二胡、板胡等)

  考生根据演奏类型选择以上规定的乐器参加考试。

  (2)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3)考试要求:

  ① 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② 现代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③ 打击乐演奏—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另须自选马林巴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国打击乐:另须自选大鼓、排鼓、板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流行打击乐:另须爵士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④ 管弦乐器演奏—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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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7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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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2017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专业考试科目为: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

  一、报名办法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90号)执行。

  二、考点和考试时间

  考点: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6日-23日。全体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点集中参加考试。各考生参加考试的所在批次、报到时间和考试时间,于考前一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www.zjzs.net)公布。

  三、考生报到和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按网上公布的所在批次的报到时间到考点报到,凭《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领取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检录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逾期不补。

  四、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专业考试科目: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视唱听音30%、声乐35%、器乐35%。

  (二)考试要求

  1. 视唱听音: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2)模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

  2. 声乐: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2首,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生须自备“五线谱”正谱伴奏乐谱一份,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入考场前进行合伴奏一次)。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3. 器乐(钢琴或其它乐器):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总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7年4月上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六、其他

  (一)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费为110元/人。

  (二)考生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

2019江苏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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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江苏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歌曲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语)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声乐科目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考试时,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演奏(含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正确理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和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通过视谱即唱和音乐听辨、记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

  2.考试内容、要求和形式<...

浙江2013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01-17

标签: 招生简章

 

  一、招生院校(专业)

  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本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和认可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音乐类专业。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培养目标、主要专业课程设置等具体介绍请查阅各院校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一定音乐艺术专长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考试报名

  考生先进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名,再按我省普通高校报名工作规定进行高考文化考试报名。

  (一)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名:办理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选报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并完成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已于2012年12月1日-6日完成)。

  (二)高考文化考试报名:考生须在2013年2月份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高考文化考试网上信息输入,3月3日-5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点”,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艺兼文”或“艺兼理”的报名信息确认。

  四、考试时间、考试报到和领取《准考证》

  2013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安排在2013年3月14日-3月21日进行,全省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报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分批次集中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各市考生参加考试的所在批次、报到时间和考试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于考试前一周连同考试地点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公布。

  考生须按网上公布的批次于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报到,凭《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身份证,领取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考试录检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考场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逾期不补。

  五、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设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视唱听音30%、声乐35%、器乐35%。

  (二)考试要求

  1.视唱听音:分A、B两个部分(视唱和模唱)考试。

  2.声乐:独唱自选歌曲1-2首,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

  3.器乐(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六、成绩公布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于2013年4月上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并打印成绩。

  七、其他

  (一)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二)考生考试一律背谱演奏、演唱。

  (三)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有考试违规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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