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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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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9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选调公告发布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选调生队伍结构,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选调500人,分两个部分:面向部分名校选调350人、面向省内高校选调150人。
1、面向部分名校选调。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各选调30人,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各选调20人,每校选调计划中男生不少于50%。
2、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参与风险防范、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分3类职位:①经济金融类职位,选调30人,专业范围限定为经济金融大类;②脱贫攻坚类职位,选调90人,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大类专业毕业生;③污染防治类职位,选调30人,专业范围限定为生态环境、化学工程2个大类。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面向部分名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并且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止考察之日),并且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1/2以内。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江苏省2019年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推荐人选名册》,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面向部分名校选调,推荐不设计划限制。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每所高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男女生比例不低于6:4),且推荐人选须同意服从组织分配,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具体职位及选调计划见附件。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江西抚州东乡区区直单位和金峰街道办事处2018年选调公告(43人)”,供您参考,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2018年东乡区区直单位和金峰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选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抚人发〔200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设置及范围
(一)选调的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3名,其中区直事业编制职位24名;金峰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职位5名,事业编制职位14名。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全区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机关的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编制职位:全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岗位放宽至中专学历);
3.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2周岁;
4.近两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级;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未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对参加了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并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选调考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对通过考试、考核、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人员,将纳入诚信档案,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区选调考试;
(一)信息发布
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0日在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东乡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或到区人社局领取登记表,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报名公务员职位的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行政中心728室)报名,报考事业编制职位的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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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按照身份对等、级别(职务)对应方式面向全市公开招考选调正科级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七级以下职员(管理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须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岗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资格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报考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需为全日制学历,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3.具有3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18日);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18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4.下级机关事业单位转任至上一级机关事业单位未满2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18日);
5. 新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2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18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2014年2月18日以后录用的乡镇公务员;
7.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日到选调单位报名,上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报考人员对照个人身份和招考条件选择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若所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6月5日前完成调剂报名)。
三、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需要加试的用人单位,在笔试后加考其它科目。
面试成绩与笔试(含加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面试成绩;无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7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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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乡区区直单位和金峰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选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抚人发〔200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设置及范围
(一)选调的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3名,其中区直事业编制职位24名;金峰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职位5名,事业编制职位14名。
(二)选调范围
1.公务员职位:全区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机关的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编制职位:全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性较强岗位放宽至中专学历);
3.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2周岁;
4.近两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级;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或未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
出国留学网为您提供《温州永嘉县2018年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选调)公告(148人)》,供您参考。希望我们提供的信息对您有帮助!在这里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148名,其中公开招聘139名、公开选调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永嘉县卫生监督所属于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待批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调对象须为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其中定向委培生、学费代偿生在基层服务年限满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四)永嘉县内定向委培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五)报考专业的审查按《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5月17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选调)程序及办法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2018年遵义正安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选调公告(6人)》供您参考!希望帮助到您!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正安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由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决定在全县在岗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中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到移民局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选调职位设置
计划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6名,各选调职位详见《正安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县内的在岗公务员
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出生)在岗公务员。
4.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2016年3月31日以前招录的公务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有违法行为的。
2.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以及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选调对象、选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4月16日上午9点-4月17日下午17点在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办公室(正安县行政中心B区一楼)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符合要求的学历、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前往在县人社局出具)等有关信息和材料。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相关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参加此次选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同志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随机抽取考号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选调职位数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面试成绩不计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公开选调基本条件的,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选调人员确定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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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用活现有编制资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47名。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疆范围(包括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不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没有不良表现记录;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尚在党纪处分期间及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三)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纪委、监察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程序,择优拟定选调人员。
(一)信息发布
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k.gov.cn)发布《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
党群部门报名在阜康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阜康市党政办公大楼八楼,联系人:高鹏,电话:0994-3222381);
市直部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文广系统报名在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阜康市南华路碧琳城正门正对面三楼,联系人:朱春宇,电话:0994-3227157)。
3、报名方式
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执行。
4、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可登录“阜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阜康市面向全疆公开选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个人特长、主要...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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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克拉玛依市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市级政府机关行政、参公编制科员岗位报考范围:市、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行政、参公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机关工勤人员)。
2.市级政府事业编制岗位报考范围:市、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行政、参公、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医院、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录(聘)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后开始计算时间);
3.普通全日制本科(具有学位证书)以上文化程度;
4.35周岁及以下(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通过公开遴选、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方式任职未满2年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由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笔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对公开选调进行全程监督。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单位研究,可适当调整。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为3:1。
(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为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四)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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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亚市纪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公告(30人)
三亚市巡察服务中心和三亚市纪检监察保障中心、纪委信息中心属三亚市全额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市纪委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3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选调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计划选调3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调职位和资格见附件《三亚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被聘用者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公开选调人员应是在三亚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已转正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3.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三亚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选聘信息。公告时限从2018年2月6日至2月28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持“报名材料”在报名点现场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本,发送其电子文档至sjwzzb88@163.com邮箱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受理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月28日。
现场报名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榆亚路1号三亚市纪委。
3.报名材料
①三亚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具体详见附件);
②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验);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岗位拟选调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时,将调减岗位拟选调人数,使之达到1:2的比例。
(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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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86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选调名额和原则
本次公开遴选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37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公开遴选、选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报考的范围和条件
(一) 报考的范围
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
1、邢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参公身份),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2、市直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央、省驻市以下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1、邢台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正式工作人员。
2、市直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3、报考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需具备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身份。
4、县级及以下基层具有公务员身份符合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适应公开遴选职位、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或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
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符合遴选职位、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含)。
6、符合任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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