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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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以“立德树人,教育报国”为办学宗旨,开设了8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74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院概况

  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资格。

  学院位于河北省园林城市---邢台威县。校园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约24万平米,规划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10000人。学院现设有汽车工程系、信息技术系、经济管理系、健康管理系、教育系、公共基础部等教学系部,现开设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农村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健康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八个专业招生。

  学院以“立德树人,教育报国”为办学宗旨,牢固树立“以生为本、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强化内涵建设,构建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严谨治学、管理规范、依法治校,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根本,为生产、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1000--2000元/年。

  四、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

  1、取得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录取遵循专业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整;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录取。

  4、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录取过程中,我校认可(或执行)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省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统考成绩相同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综(理 综)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我校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均认可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

  5、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6、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1.拟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利益,确保2016年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拟定本章程。

2.学院名称: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3.学院代码:13968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制:三年

6.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7.办学性质:民办

8.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9.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园区思源路60号

10.办学基本情况: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46年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的社会大学。2005年由“重庆社会大学”转制,于2014年更名为“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院位于重庆市高等教育资源富集的合川区大学园区,规划用地500亩,已建成校园面积218亩,一期工程建成校舍面积7.1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766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7.71万册,学院拥有一支理论教学和行业企业实践相结合的专家骨干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占45%以上。学院充分发挥集团办学优势,先后与重庆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

学院适应重庆市“6+1”支柱产业和“10+2”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设置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教育艺术系、财经旅游系和公共基础教学部,开设有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会计、财务管理等20余个专业,建有5个校内实训中心、45个实训室以及47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继承陶行知教育思想,秉承“厚德尚能,求实求真”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大力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采用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广达集团、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典果成实业有限公司、申基索非特大酒店、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00余家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施合作育人,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

11.招生计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2016年将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山西、青海、宁夏和新疆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收高职(专科)学生。今年招生专业有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应用英语、学前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18个专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说明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12.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了以院长、分管院领导、招生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部门,具体...

2016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应用技术型本科(合作培养)

学校地址:江西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校建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特色:我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分别于2012年、2014年通过验收;2014年被批准为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学校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52个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4个,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中心2个。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16年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 入学、奖助政策、就...

2022年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坚持“以德服人”的根本任务为领导倾力打造新型高职院校。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99。

  第三条 学院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路口,邮编024031 。

  第四条 学院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学院概况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于202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引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以“新农科”为专业建设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倾力打造“理念先进,开放共享,德技双馨,民主和谐,环境优雅”的新型高职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学院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法律法规,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是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经审定并报自治区教育厅正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提档比例: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二、因专业要求,限制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2厘米以上、女生162厘米以上,身体无纹身、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报考音乐表演及体育艺术表演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及体育基础;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不能有身体残疾、色盲、色弱、眼球纤颤等不符合从业要求的疾病。

  三、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则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

2022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办学以来荣获两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称号,现设有教学机构11个,专科招生专业50个,其中有6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现所有专业开始招生,有填报意向的考生来了解一下该章程吧!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普高类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42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收费标准:高职普通专业5000元/年,高职(中外合作)专业8500元/年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文峰路9号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校建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主管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第五条 办学特色:

  学校校园占地1255.41亩。我校先后荣获“中国职业教育50强”、“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两次)、“全国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连续16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等级学校”和“先进单位”;现设有教学机构11个,专科专业5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拥有2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与江西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合作开展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测绘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共7个专业专升本联合培养。学校于2021年成功申报自然资源部“离子型稀土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成为江西省首个牵头建设部级重点实验室的高职院校,建设有4个产业学院,校企共建15个产教融合技术技能创新平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聚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近5年技术服务产值1.97亿元,年技术服务产值3940万元,综合效益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学校是攀岩运动世界冠军基地,竞技攀岩运动成绩全国第一、世界一流,为国家培养了4名国际健将,12名国家健将,30多名国家一级运动员。攀岩运动先后...

2022年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坐落于驰名中外、风光秀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63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制:三年

  一、学院概况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始建于1958年,2016年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东西部协作扶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天津市对口帮扶学院建设。在津冀两地共同努力下,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具体指导下,2018年升格为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并加挂“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协作校区”校牌。学院坐落于驰名中外、风光秀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有世界文化遗产—我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避暑山庄”及寺庙群、金山岭长城、坝上草原等人文及自然旅游资源,京哈高铁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学院分南北校区,占地626.38亩,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10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738名,其中博士、硕士学历325人,高级职称教师151人,“双师型”教师33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市管优秀专家4名。学院设有智能制造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商贸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学前教育系、津承艺术设计系6个系,8个专业群,26个专业,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办学思路明确,确立了“135”发展战略和“三基地”“三示范”发展目标。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院校、全国百所中职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河北省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校园等多项荣誉。“一体两翼”人才培养模式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先后与德国IB公司开设金属切屑师、电气工程师两个专业的中德合作班项目。遴选京津冀180余家星级企业纳入学院企业资源库,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功能发挥良好。

  2022年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学院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学院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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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生行为规范,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政府批准设立,通过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14579

  学院地址:贵州省福泉市

  学院简介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坐落于贵州历史文化名城福泉市洒金河畔,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是家长乐送、学生乐学、教师乐教、企业乐用的“快乐校园”。

  学院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5500余万元,总投资达8亿元。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20多亩,建有教学大楼、现代化图书馆、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高标准的生态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素质拓展场。学院以鲜花校园建设为基础,建成了银杏大道、杨梅园、桂花坛、桃园,种植了大量芙蓉、杜鹃、玫瑰等植物,四季成荫、鲜花盛开、风景如画,是广大学子学习成长的理想场所。学院还为各专业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各类仪器价值3000余万元,建成了50个实验、实训室。与希望集团、上海大众、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范围内20余家县级医院等上百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实训就业基地。

  学院设有教学事处部、学生事务部、综合事务部等管理机构。设有护理系、汽车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化学工程、旅游系等6个系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主要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五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培养社会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18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16个。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面向贵州招收2018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2017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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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 学院名称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国际代码:14548

  在川招生代码:5659

  二. 办学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教育卫生园区

  三. 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

  四. 办学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

  五.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六.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七. 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由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在已投档考生中,优先录取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

  5.执行各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学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学院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各专业外语课程统一为英语。

  八.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式。

  九. 助学方式

  学院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等,同时,学院还可协助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俊超 (QQ:594402155)

  电 话:0834——3808985

  传 真:0834——3808875

  邮 编:615000

  网 址:www.scc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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