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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现在已经临近年底了。我们需要根据工作内容用心写一写岗位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可以帮我们总结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中的疏忽,从而进行改正。因此岗位述职报告有哪些可以参考的格式?以下为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酒类述职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酒类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年度述职报告
考核组各位领导、同志们:20xx年3月,我被区商务局党委任命为酒类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在近两年的工作中,我立足本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全局执法人员一道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克难奋进,积极协助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如下述职,
01-24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以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制假售假黑窝点、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以白酒、黄酒、葡萄酒、果酒等为重点产品,包括散装销售、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和其他蒸馏酒等酒类产品;重点检查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标签标示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对获证食品生产酒类企业,主要检查生产经营条件、管理情况、质量安全状况及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对酒类产品加工小作坊,则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及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消除监管死角。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60家次、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11家次、酒类经营者1348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1371家次;发现各类问题96条,监督抽检2批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立案查处3起,有力有效维护了我市酒类生产消费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酒类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自今年1月以来,滁州市对辖区范围内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保证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滁州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对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大对白酒小作坊和散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
滁州市全市共检查酒类小作坊32家次,酒类经营者2197家次,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153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6份,取缔白酒小作坊12家。抽检酒类产品165组,其中24组不合格,各地已对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立案处理,并启动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彻查不合格原因。本次整治共立案查处41件,涉案金额34.2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3个,1月19日定远县局联合公安部门采取突击行动,一举捣毁了位于定远县泉坞山处的假酒制造窝点,现场查扣了价值30余万元的成品假酒和造价工具,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36家次,吊销小作坊备案证7张,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71份,立案查处3起,涉案金额10.08万元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抓重点扫盲区
此次酒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以白酒及其他酒生产企业、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和餐饮服务自泡酒等为重点对象,着力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化学物质,非法勾兑和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类安全事关百姓健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逗硬处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为确保消除监管盲区,该局细化工作方案,主动增加抽检批次,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36家次,其中检查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200家次,酒类经营者411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425家次。
同时,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酒类生产加工及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普查登记,着力规范酒类标识(以散装酒、泡制酒、葡萄酒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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