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重庆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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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财经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现有金融学等重庆市特色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财经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财经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重庆财经学院(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1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年获批为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获批为重庆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国标代码:13590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尚文大道906号

  邮政编码:401320

  学校网址:http://www.cfec.edu.cn/

  招办邮箱:zsjy@cfec.edu.cn

  招办电话:023-88968678,88968679(兼传真)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257亩,已建成校舍38.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5871.39万元;现有专任教师654人,其中高级职称207人、博士45人。

  第二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财经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录取政策

  第三条 2022年学校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艺术类本科。

  第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数占总计划的1%。

  第五条 2022年学校开设本科专业共计41个,其中16个本科专业按5个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1.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投资学)

  2.经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3.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

  4.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物业管理)

  5.计算机类(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其余专业仍按专业招生。2022年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

2022年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财经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现有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学校设有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和武鸣校区(在建)三个校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广西财经学院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七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八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项目)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学校对于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即依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1)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在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②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在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据该省(区、市)投档排序原则优先录取。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时,若符合条件的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该省投档成绩(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该省无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

西安财经学院2018考研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西安财经学院2018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财经学院2018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应用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能源经济学、互联网金融、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审计学、电子商务、经济法学等20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等3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各专业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550人,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噢与不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

西安财经学院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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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财经学院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金融、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工程、工商管理、会计6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授权领域等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拟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

2017年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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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介绍

  1.学院全称: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2.国标代码:14040

  3.学院概况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是由豫籍台湾著名教育家王广亚博士于2004年创建,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拥有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涵盖40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

  学院占地1390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目前在校生1.9万余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精良,软硬件建设先进,中西合璧的教学楼、宿舍楼鳞次栉比,设施现代的外语大楼、资讯大楼、艺术大楼并肩而立,新落成的成功大会堂三层看台、设备一流,可供专业演出、大型集会使用;容纳4000多人的体育馆功能齐备,恢弘大气的图书馆馆藏图书200万册,电子图书3755GB,中外文报刊近千种,独具特色的E化区提供多样化的资讯服务。高起点建立了经管实验中心、信息工程实验中心、土木建筑工程实验中心、新媒体传播实验中心、艺术实验中心、语言应用与文化交流实验中心等六个实验中心;在省内高校中首建了动画三维运动捕捉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速录实验室等100余个专业实验室;校外建有200余个相应专业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院管理规范,着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全面素质培养,以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宗旨,已为社会培养3万多各类优秀人才,受到社会高度认可和广泛欢迎,大批优秀毕业生考取“985”、“211”和省部共建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建院以来,学院坚持制度管理,以提升学院办学实力为核心,注重内涵发展,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十佳特色学校、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先进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办学先进单位、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动漫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河南十大领军民办高校、中原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等多项省级以上荣誉。

  4.学历证书

  本院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规定者,颁发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招生计划及公布形式:本院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2、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3.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5.男女生比...

郑州财经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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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郑州财经学院 部标代码:13497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三、学 制:普通本科4年,专科3年

  四、学校性质:民办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郑州财经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授予郑州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简介

  郑州财经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区。

  学校占地900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7000万元;建有功能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室8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30个;教学用计算机2800台,多媒体网络教室和多媒体语音室257个;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200.23万册;有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专职教师570名,在校生近万人,下设9院3部,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艺术等学科;千兆宽带和无线网络覆盖整个校园;学生宿舍实行标准公寓化管理,建有带空调、24小时热水宿舍,可供学生选择;后勤服务设施完善,建有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足球场、下沉音乐广场等各类体育文艺设施,能满足学生文体活动的需要。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郑州市花园式单位”、“2014年最具综合实力民办高校”、“2015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河南省级众创空间”等荣誉称号。

  八、招生专业

  (一)普通本科专业(计划内统招,文理兼收):

  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流管理、物流工程、投资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程造价、土木工程

  (二)普通专科专业(计划内统招,文理兼收):

  建筑室内设计、商务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传媒方向)、建筑工程技术(注册建造师方向)、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师方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物业管理(智慧物业方向)、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UI交互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师方向)、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方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投资与理财、互联网金融、金融管理(银行方向)、财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方向)、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三)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提前批美术类、文理兼收):

  环境设计(本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四)对口类本科专业(计划内统招、中职类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投资学、会计学、软件工程、...

广西财经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邮编530003。学校设有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以及防城港校区三个校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 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研究生教育、高职高专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日常职能划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条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七条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并列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报考涉外专业考生的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美术类本科广告学(广告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专业考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公共关系学、旅游管理等专业原则上要求身高为:男168cm以上,女156cm以上。

  第十四条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105分)以上;高职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5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75分)以上;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第十五条非外语类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六条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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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05-27

标签: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地址: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第三条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毕业颁发西安财经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条例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西安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五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考生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并且取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颁发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成立“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校长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负责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九条 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三条 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邮编:71010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9—81556128;西安财经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