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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加银行专业资格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三章考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三章考点
金融市场的种类
1、按金融工具的期限划分:
A.货币市场:偿还期短、流动性强、风险小【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隔夜寸头拆借为主)、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
B.资本市场:偿还期长、流动性相对较小、风险相对较高
2、按具体的交易工具类型划分: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
3、按金融工具发行和流通的阶段划分:发行市场(一级市场)、流通市场(二级市场)
4、按交割时间划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
*2006 年 9 月成立的期货交易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5、按交易场所和空间划分:场内交易市场(股票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
6、按资金融资方式划分:直接融资市场(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国家发行国库券公债券)、间接融资市场
金融市场的功能:货币资金融通功能(最主要、最基本)
金融工具
1、特点:收益性、流动性(与偿还期限成反比、与债务人的信用能力成正比)、风险性
2、种类:
A.按期限长短划分:短期金融工具(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长期金融工具(股票、企业债券、长期国债)
B.按融资方式划分:直接融资工具(政府、企业发行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间接融资工具(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人寿保险单)
C.按投资者所拥有的权利划分:债权工具(企业债、国债、金融债)、股权工具(股票)、混合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按金融工具的职能划分:投资筹资类工具(股票、债券)、支付类工具(票据)、保值投机
类工具(期权、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
*可转让大额存单既是间接融资工具,又是短期金融工具
*看涨期权买方的最大损失为期权费,期权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货币市场
1、特点:低风险、低收益;期限短、流动性高;交易量大、交易频繁
2、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1984 年,无担保条件、在货币政策传导和整个金融市场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回购市场(标的物一般是信用等级高的政府债券)、票据市场(商业票据的性质属于本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于 1986 年由交通银行首次发行,个人不低于 30 万,机构投资人不低于 1000 万,包括 1 个月、3 个月、6 个月、9 个月、1 年、18 个月、2 年、3 年和 5 年 9 个品种,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资本市场
1、特点:风险大、收益较高;期限长、流动性差1996 年,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拆借利率管制
2、主要包括:
A.股票市场:
按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划分可分为普通股...
08-26
考友们都准备好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二章重点”,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二章重点
货币基础知识
1、货币的本质: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2、特殊性:货币是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具有同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的能力。
3、职能:
A.价值尺度:可以是观念的货币(特点)
B.流通手段: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不需要具有十足价值,可以用符号代替
C.贮藏手段:必须是现实的、足值的货币,必须是退出流通领域处于静止状态
D.支付手段
影响货币需求的主要因素
准货币: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单位定期存币需求与收入水平成正比 款、证券公司保证金存款、其他存款收入水平成负相关
3、社会商品可供量、物价水平,货币流通速度:物价水平和社会可供量与货币需求成正比;
货币流通速度同货币需求成反比4、信用制度发达程度
5、汇率:国际收支是影响汇率变动的最重要的因素
6、公众的预期和偏好
08-26
考友们都准备好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一章考点”,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第一章考点
宏观经济
目标:
1、经济增长——国内生产总值(GDP),动态指标【产品和劳务总值】
2、充分就业——失业率,城镇失业率(16 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的全体)
3、物价稳定——通货膨胀【衡量经济总体物价水平的统计指标是通货紧缩】
A.消费者物价指数(最普遍):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商品价格的变化幅度
B.生产者物价指数
C.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
*被作为经济形势变化先行指标的物价指数是:批发物价指数(一组出厂产品零售价格的变化幅度)
4、国际收支——国际收支平衡
A.经常项目:贸易收支、劳务收支(运输、旅游)、单方面转移(汇款、捐赠)【最具综合性的指标、最主要的部分】
B.资本项目:直接投资、政府和银行借款、企业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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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重点:个人征信系统管理模式”,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重点:个人征信系统管理模式
个人征信系统管理模式
1.个人征信系统的网络流程管理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即一口接入),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从而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机构流入个人征信系统,汇总后金融机构实时共享的功能。个人征信系统由人民银行直属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开发完成。个人征信系统建立了完善的用户管理制度,对用户实行分级管理、权限控制、身份认证、活动跟踪、查询监督的政策;数据传输加压加密;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安全备份与恢复;对系统进行评估,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等,建立有效安全保障体系,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
2.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管理
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规定,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和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等业务时,才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除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情况之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取得被查许人的书面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商业银行应制定贷后风险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内部授权制度和查询管理程序。而征信服务中心可以根据个人申请有偿提供其本人信用报告,此时,如果有申请查询,则须核实申请人身份。同时,查询人员、查询时间、查询原因等,该数据库都有记录。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保证个人信用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只有得到内部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个人信用报告并经常对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查询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查询符合规定,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及征信中心报告查询检查结果。
个人征信安全管理
(1)授权查询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
(2)限定用途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明确规定:除了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贷后管理、发放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3)信息安全
存储着个人信用报告的数据库是非常安全的。个人的信息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整个系统采用了国内最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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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做好准备迎接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重点:个人独资企业法”,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重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中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重要法条包括: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 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多选题:
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或企业投资
B.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无限责任企业,所以解散时不需要清算
C.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出资人自行管理经营
E.个人独资企业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08-23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精选:波特五力模型”,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精选:波特五力模型
波特五力模型
波特认为行业中存在着决定竞争规模和程度的五种力量。这五种竞争力综合起来,决定某行业中的企业获取超出资本成本的平均投资收益率的能力。
(1)新进入者进入的壁垒
进入障碍主要包括:
①规模经济
②产品差别
③资本需要
④转换成本
⑤销售渠道开拓
⑥政府行为与政策
⑦不受规模支配的成本劣势
⑧自然资源
⑨地理环境
(2)替代品的威胁
替代产品,是指可由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它们具有的功能大致与现有产品或服务的功能相似,可满足消费者同样的需求。
替代产品通过以下方面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竞争策略:
①现有企业产品售价以及获利潜力的提高,将由于存在着能被用户方便接受的替代品而受到限制;
②现有企业必须提高产品质量,或降低成本来降低售价,或使产品具有特色,否则会影响销量或利润增长;
③替代品生产者的竞争强度,受产品买主转换成本高低的影响。
(3)买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购买者主要会通过其压价与要求提供较高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
有较强讨价还价能力的表现:
①购买者的总数较少,每个购买者的购买量较大,占了卖方销售量的很大比例;
②卖方行业由大量相对来说规模较小的企业组成;
③购买者所购买的基本上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同时向多个卖主购买产品在经济上也完全可行;
④购买者有能力实现后向一体化,而卖主不可能实现前向一体化。
(4)供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供方主要通过提高投入要素价格与降低单位价值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供方具有较强讨价还价能力的表现:
①供方行业为一些具有比较稳固市场地位而不受市场激烈竞争困扰的企业所控制,其产品的买主较多;
②供方各企业的产品各具有一定特色,买主难以转换或转换成本太高,或很难找到替代品;
③供方能够方便实行前向联合或一体化,而买主很难进行后向联合或一体化。
(5)现有竞争者的竞争能力
现有竞争者的竞争表现在价格、广告、产品介绍、售后服务等方面。
【例题·判断题】当消费者购买来自于另一行业的替代产品或者服务的“品牌转换成本”越低,替代品对这个行业未来利润的威胁就越大,行业风险也就越大。( )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
02-13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银行专业资格考试2017银行管理重点:职务侵占罪”,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在这些单位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在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有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二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如私营企业、合作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的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财产在内的公共财产。三是刑法处罚幅度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刑法最高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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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备考的考生们想知道2016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出题规律吗?跟着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考试备考技巧经验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出题规律分析
一、根据数量要求出题
证券知识里涉及数量要求的内容非常多。数量限制包括额度、规模、比率等等。如股份公司的最低的股本额要求、基金发起人的资本数量、大宗交易的数量、董事会决议有效前提需要多少比率的董事赞成、交易印花税率是多少等等,这些数量要求,选择题、判断题都可以出题。
这种题型内容在教材和试题中有明确的数字表示。
二、根据时间要求出题
证券市场也是时效性极强的市场,市场的很多规则都有时间限制:交易所开市闭市有时间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时间限制、交易资料客户记录的保存有时间要求,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时间限制长的如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会计帐册要保存15年以上等等。时间限制短的如“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的撮合处理”,都限制到了秒,必须分秒不差。
这种题型内容在教材和试题当中,会有明确的如“年、月、日、小时、分、秒”等时间概念。
三、根据概念出题
证券知识涉及的概念、定义非常多,而且都是专业化的。这些概念从外延很广的证券、基金、有价证券到外延很狭窄的外国债券、股票的市盈率定价法、超额配售选择权等等,几乎每门课程每章每节都有。在各科的考试当中,不可避免地就这些内容出题。
这种题型相当于非标准化考试的名词解释。可以从概念的内含、外延、分类、对比、前提等不同角度出题。
四、根据重大法律、法规、政策出题
现代经济是法治经济,证券市场尤为突出。证券法规既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的重点内容,也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重点内容,更是学员将来证券执业的第一守则。进入一个市场,首要的是了解这个市场的“游戏规则”。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当然就是相关的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了。
应试学习当中,学员可以专门学习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如《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等。学员也可以采取在指定教材的学习当中,重点关注教材当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办法。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出题,判断、单选、多选等各种题型都可以出题,这部分的内容是相当多的。出题方式既可以就法律法规本身出题,也可以就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出题。
五、根据市场限制条件出题
证券市场是高度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对各种业务都有限制条件,如证券公司成为经纪商、承销商;公司首发、增发、配股等等,都有很多限制条件,这些条件,很容易出题,多选题最常见,其他题型也可以出。
这种题型往往包含“……应具备的条件是……”、“……应该……”、“……必须……”等语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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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复习的如何了呢?有哪些重点呢?跟着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考试备考技巧经验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复习重点
个人理财复习要点及方向
计算题:重视财务计算器和EXCEL的使用方法,计算题不会太难,主要是一些基本的计算。
看教材的附录2:P279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从整个教材的知识体系来说,前面所有章节的知识点都是这个附录的解释、细化、说明和补充,
复习可以根据以下步骤:
1、先学习附录2内容
2、学习(复习)2、3、4、5章,要多看,都是一些理解记忆的知识点
3、再学习前面的第1章、第6、7章,附录1;
学习方法
不猜考题,踏实认真读书
针对考试的特点,最好是以练带学,通过做题,来巩固相应的知识点。
选题不必多:因时间有限,要选择有质量的练习题来做。
做题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自己掌握知识的程度,促使自己回到教材上,找到更细致的复习点,使复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考试就不怕通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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