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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人事部 卫生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因体检不合格,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1)、古蔺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各出现1名缺额;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物证检验及鉴定、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3)、合江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叙永县公安局法医职位各出现1名缺额;因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出现1名缺额。根据《公告》规定进行递补体检。本次递补体检分别按各缺额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周泽钊、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1)职位侯小华、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公安管理(3)职位梁同林、合江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王刚、叙永县公安局法医职位李思思、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陈思宇。古蔺县公安局综合管理(3)职位无可递补体检人员。
二、递补体检相关安排
警察职位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至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泸州市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职位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3:00至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培训科(816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定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进行,具体事项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不得携带任何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确有需要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4日
公务员体检:公务员体检的项目 公务员体检的步骤及方法
根据《阿坝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 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基本结束,现将体检和考察结论予以发布。
附件:阿坝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结果名单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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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四川达州2018公务员体检公告,体检将于8月5日进行。其他信息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文。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相关资讯。
四川达州2018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达州市2018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的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8年8月5日(星期天)。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地点
2018年8月5日早上7:3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旗杆下)集中,报到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参加体检对象
招录的职位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招考公告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规定,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为64.820分,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且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六、其他要求
(一)体检考生未在2018年8月5日早上7:3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生在报到时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遂宁市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各职位考生取得体检资格共39人,实际参加体检39人。参加体检人员中,体检合格34人,另有5人部分体检项目未达到标准,其抽签号为:A-14、A-16、B-1、B-2、B-14。
对于未达到体检标准的,可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到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号楼4楼6409房间)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电话0825-2255479;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0825—586601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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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四川绵阳2018公务员考试体检,此次体检时间定在7月28日。其他更多资讯欢迎大家阅读。
四川绵阳2018公务员考试体检
根据《关于二○一八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8年第4号)关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参加本次体检的我市职位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最低分数为63.895分。经比对,本次公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的3倍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总成绩均超过63.895分。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公布我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的公告》(2018年第9号)所公布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现对确定的2018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及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时间
2018年7月28日。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8日早上7:00。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C栋一楼三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体检队伍统一离开集中地点前往体检医院时仍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做“不合格”处理。
三、体检的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人社局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一)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12-12
2014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及标准,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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