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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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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高考体检
1.报考高等学校(含单考单招)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招生体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4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3.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需对体检数据进行校验,重点检查漏检、漏登项目,以及异常数据的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4.对各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以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结果作为最终裁定。
5.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6.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7.体检医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严禁宽检、漏检和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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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高考体检项目有哪些
广东省2016年高考体检时间已经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体检时间:3月20日-4月20日。各地考生按当地招生办安排的时间参加体检,每位考生通常当天即可完成。
复检时间:6月16-17日。对体检结论对异议的考生可向中学或所在地招生办提出复检要求,由当地招生办安排再次体检。
终检时间:对复检仍有异议的考生,在接到复检结果后15日内向所在地招生办提出申请,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招生办唯一指定的医院)作出最终裁定。
哪些考生要体检?
准备参加2016年我省高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包括: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单招、残障生单招、高水平运动员单招、高职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的考生。
检查什么项目?
1.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等。
3.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枝、关节等。
5.内科:血压、发育情况、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
6.肝功能:转氨酶检测。(我省已多年不再检测乙肝表面抗原)。
关于转氨酶检测:如考生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内为“正常”。如超过2倍以上(含2倍),通知考生在6月16-17日复检。复检后仍超过2倍以上(含2倍)的考生,再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注明“肝部弥漫性病变”,无病变者仅需注明转氨酶具体单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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