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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招聘公告

 

  以下内容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天津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招聘公告”,欢迎查看!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工作人员不足,确保工作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信息所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26号(农科大厦18、19、20层),是一个主要从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农村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提供农业科技、农村经济发展信息服务;开展农业信息技术研究、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与相关技术服务;开展农业信息产品研发与转化、期刊编辑发行等工作。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3个,共招聘3人。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招聘信息发布

  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于2017年5月15日至5月23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农科院网(http://www.taas.ac.cn)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tjnkyxxs2014@163.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名称及方向”。

  3、联系人:宋斌 联系电话:022-23678607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017天津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17天津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本市户口;

  7.留学人员不做外语水平要求。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对外委托服务方式进行,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面试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统一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发布。

  (一)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参加全市集中笔试,具体要求及安排见“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面试组织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提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咨询电话:022-58792078

  监督电话:022-58792000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2017年招聘公告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市海河管理处2017年招聘公告,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天津市海河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本市户口;

  7.留学人员不做外语水平要求。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对外委托服务方式进行,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面试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统一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发布。

  (一)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参加全市集中笔试,具体要求及安排见“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面试组织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提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咨询电话:022-58837064

  监督电话:022-58837067

2017天津市供水管理处招聘信息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天津市供水管理处招聘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天津市供水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本市户口;

  7.留学人员不做外语水平要求。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对外委托服务方式进行,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面试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统一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cn)发布。

  (一)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参加全市集中笔试,具体要求及安排见“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面试组织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提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咨询电话:23549132

  监督电话:23530197

2017年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招聘公告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招聘公告,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天津市北三河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本市户口;

  7.留学人员不做外语水平要求。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对外委托服务方式进行,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面试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统一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发布。

  (一)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参加全市集中笔试,具体要求及安排见“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面试组织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提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咨询电话:022-82613008

  监督电话:022-8261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