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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安徽生育保险政策,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热点1 生育保险缴费个人不用掏腰包
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本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之积。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o.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o.8%;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推进,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征缴。
热点2 不同人群生育保险待遇不同
由于缴费费率不同,不同的人群可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也不同。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除能享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外,还能享受产假期间的津贴。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只能享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
热点3 四种情况增加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遇以下情况时,可以增加生育津贴: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热点4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同时具备两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连续缴费义务;二是职工本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热点5 三种情况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
一是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二是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三是用人单位职工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liuxue86.com
热点6 及时登记,选择就诊,按时申报
一是及时登记。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内,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登记手续;二是选择就诊。参保职工登记时,由本人选择一家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三是按时申报。参保职工在生育180天内,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30天内,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及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申领手续。
热点7 定点刷卡就诊,非定点现金垫付
参保职工因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在经办机构登记后,到定点服务机构就诊,持社会保障卡等有关证明材料,刷卡记帐。出院时结清自付费用,其余费用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处理。
在非定点服务机构或外地生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首先必须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厂续,其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治疗终止后,参保职工凭有关单据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本统筹地区平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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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职工怀孕10周内,在省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愿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院。
2、参保职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要填写《安徽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在省劳动保障网下载或到单位领取),经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和医院医保办签字、盖章后,携带此表、医院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生殖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由单位或本人到省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备案手续。
安徽省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楼705室),联系电话:0551-2653671、2624203
一、生育津贴报销政策
1、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2、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费报销政策
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补偿500元(限生育一孩前的流产,并且能享受一次);liuxue86.com
2、怀孕7个月以内流产补偿800元;
3、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最高支付价为80元;
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最高支付价为850元、400元;
5、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最高支付价为2500元、800元。
三、生育医疗费报销政策
顺产1200元,助娩产1500元,剖腹产2500元。
四、产检费用报销政策
女职工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为0.4%,生育备案之后的产检费用是由参保职工以及单位共同承担;女职工生育保险缴纳比例是0.8%,则生育备案之后产检可享受8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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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三、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四、2017年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生育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手术费,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五、2017年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
六、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该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及医疗费待遇。
1) 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产假期间由医保局按本人生育或流产当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发生育津贴。
2) 生育医疗费: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医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
3) 正常产900元
4) 难产1200元
5) 剖宫产2500元
6)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3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7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七、2017年生育保险产假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包括:顺产为98天,难产则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增加15天,怀孕满16周流产的增加42天,引产按照流产怀孕周数享受相应的休假天数。
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日期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为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为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为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为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为14天。如果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则合并计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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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所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职工所在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是,所在单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出院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打印结算单后即可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生育证》;
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7、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
8、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9、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liuxue86.com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2017年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2017年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
审核合格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2017年山东生育报销缴纳对象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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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定额补偿:
1、现行定额补偿标准按平产2500元;
2、难产实施助产手术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
3、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5000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1)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绍兴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
报销材料
办理生育待遇结算时须填写《绍兴市生育保险补偿费用结算表》,并附:准生证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难产或难产助产的证明原件、生育医疗费用的发票、费用总清单及产前检查的发票。
办理流程
工伤生育窗口办理结报→核定生育待遇金额→所在单位开具财务收据→社保财务窗口领取转账支票。liuxue86.com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报销地点: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诸暨市永昌路12号
0575-87012564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嵊州市剡城路369号
0575-83111087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舜江东路287号
0575-8213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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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哪些要求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住院后,由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算给你看
李某和丈夫王某同在某单位工作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于2015年5月顺产生育一个孩子且符合国家晚育条件。按照新办法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生育时该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即该单位2015年5月至2015年4月共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假设其所在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000元,那么李某可享受顺产98天+晚育30天=128天,生育津贴为128×(3000&pide;30)=12800元。丈夫王某护理假10天,津贴为10×(3000&pide;30)=1000元。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参加,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
1、计划生育手续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
给付范围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取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手术费用和常规药品费用liuxue86.com
2、生育津贴分情况贴:
——顺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标准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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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参加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满6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男职工参保满12个月,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其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或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其中产前检查限额1000元。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停保或断保后,3个月内办结续保手续的,停保或断保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通过补录的方式予以支付,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停保或断保超过3个月的续保人员,不予补录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广西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方案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遇为生育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的,所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应待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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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所有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纳入生育保险。
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 财政、地税、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四条 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 第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设区的市原则上实行市本级统筹。 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生育保险基金比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计息办法计息。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九条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
(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向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规定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liuxue86.com
(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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