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2022年上海全国会计专资格考试防疫须知栏目,提供与2022年上海全国会计专资格考试防疫须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7-25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防疫须知,在上海区考试的考生们仔细阅读一下此文章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上海2022年全国会计专资格考试防疫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请本市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下同),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每场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并确认签字,考生对《考生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若考生考前7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密切关注考前10天内本人健康状况,若有发热(体温≥37.3℃,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标准校对,下同)、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
目前仍滞留在外省市的考生应于考前7天内返回上海。返回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居委报告,并按上海最新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
三、所有考生应在本人考试前3天内在本市有资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完成2次(其中考前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采样,且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上海核酸查询页面的动态信息为准,下同)。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建议考生完成新冠疫苗全程疫苗接种。
四、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非阀门式的N95/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并与其他考生保持2米以上距离,验证完成后迅速佩戴口罩。
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扫描考点场所码,主动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本人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④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日更新)、⑤本人考试前3天内本市有资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采样并出具的2次(其中考前24小时内1次)检测阴性报告、⑥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一场考试一张承诺)等证件材料,经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进入考点。
若考生在考前10天内因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就医的,还须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若考前从境外入境到沪的考生,须满足上海入境隔离政策最新要求,并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
07-25
广东省财政厅于7月19日公布了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防疫工作的须知,各位广东省考生们仔细阅读一下本文吧!以免影响你正常考试,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广东2022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防疫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我省2022年度会计初高级、中级资格考试将分别于8月1日至7日、9月3日至5日举行。为做好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防疫须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如出现上述相关症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p="">
三、存在下述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
四、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隔,沿体温检测通道有序入场。逐一检测体温(<37.3℃),核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粤康码”(即时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即时更新)以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p="">
五、考生进入考场前要用免洗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参加每科目考试时将《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提交考场工作人员(每科1张)。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务工作人员指引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七、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和考点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八、因考生个人未执行防疫要求引起的疫情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07-25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于7月19日公布了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防疫须知,详细通知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在下面了,还不知道该通知的考生,下面就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此文吧!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一)考生应于7月24日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津心办”APP 、“支付宝”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7月25日至考试当天每日登录健康码进行1次亮码。外省市考生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报名点所在地填写,待准考证下发后,按考点或入住酒店所在地及时予以更新。
(二)考生应于7月24日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津心办”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天津会计”网站近日将开通《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填报系统,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填写,对所填写健康信息进行承诺,并实时监测健康状况。未按要求填写《流调表》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考前72小时至考试当天,网站开放《流调表》下载打印功能,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考前《流调表》所填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第一时间予以更新、重新下载打印。
二、考生流调分类及防疫政策
(一)第一类考生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一类考生: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2.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
3.考前10天内,境外及港台地区入境人员;
4.考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5.考前7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需要隔离管控的(重点疫情地区以“津云”APP或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为准,下同);
6.闭环管理期间或脱离岗位未满7天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7.新冠病毒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未满7天的;
8.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
9.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的。
第一类考生中,按当地防疫政策可以自由流动的外省市来津考生,抵津后按照我市排查管控政策(参见“津云”APP或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需要进行隔离管控的,应在考前完成并解除隔离管控后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例如:参加8月6日“8:30-11:30”场次考试的,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4日上午8:30之后)
第一类考生中,考前7天始终处于天津的,须于考前72小时前如实填报《流调表》报备有关情况,经分析研判,可安排在隔离考点参加考试。隔离考点考试的考生应于考前48小时“点对点”闭环进入隔离考点,持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前24小时内1次,2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例如:参加8月6日“8:30-11:30”场次考试的,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3日上午8:30至8月4日上午8:30,第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8月5...
07-25
黑龙江为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防疫工作,特公布了此通知,要在黑龙江考区考试的考生们仔细阅读一下此文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黑龙江2022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疫情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安顺利参加考试,根据《2022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考点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考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现将考试防疫事项告知如下,请考生知悉、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知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内容并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务必于考前7天抵达考点属地,按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管理并主动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以免耽误考试;务必于考前7天登录“黑龙江省会计网”(网址:http://www.ljkjw.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打印《健康状况监测表》和《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二、考生务必于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保持绿码状态。提倡考生于考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三、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考生入场条件:
(一)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体温检测<37.3℃;
(三)本人“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日更新);
(四)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
(五)本人签名的《健康状况监测表》和《健康状况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交监考人员存档备查。
五、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当日,“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
(二)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不能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前7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四)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
(五)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六、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接受防疫安全入场核验,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考生进出考点、考场以及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
七、考试当天,考生体温≥37.3℃或“龙江健康码”显示黄码,由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条件允许的,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有发烧、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结膜炎等异常症状的,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评估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其他不符合入场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如...
09-17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2013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机考操作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机考操作指南
一、重要事项
1.本考试试题一律在计算机中直接作答。
2.所有考生在草稿纸上书写的所有答题结果一律无效;草稿纸在考试结束后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3.在考试资料、试题内容较多的情况下,请注意务必要使用鼠标上下拖动屏幕右侧的纵向滚动条来查看全部内容,以避免遗漏了重要信息。
4.在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您认为与系统软件、设备硬件故障相关的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在等待解决的过程中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二、系统登录
进入答题系统后,请根据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等待页面。
会计栏目精心推荐:
06-01
05-29
导读:2013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汇总。更多资讯、资料、模拟试题、真题,请关注出国留学网会计频道www.liuxue86.com/kuaiji/ 。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理解和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内容,中国会计学会根据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材料,同时根据考试大纲涉及的法律法规,编辑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供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及广大考生参考选用。
2013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汇总 |
---|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考试大纲完整版 |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试大... |
07-25
辽宁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组为保证辽宁省2022年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正常进行,特于7月22日公布了此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各位考生们快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辽宁2022会计资格考试防疫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辽宁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各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公告(详见附件1-14)。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
会计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组织考试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犯罪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一经发现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详见附件15),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附件下载
1沈阳.docx
2022年上海全国会计专资格考试防疫须知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