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江苏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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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江苏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更多音乐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江苏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音乐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音乐类各专业新生,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统考以高校音乐类专业选拔人才要求为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掌握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www.jseea.cn)。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较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国语言)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不允许自带伴奏,不得用音像制品伴奏。如需伴奏,考生须提供乐谱,由考点统一免费提供伴奏或自弹自唱(仅限钢琴)。

  4.考试形式

  面试,钢琴伴奏现场演唱。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感悟音...

​江苏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提醒

 

江苏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正在持续进行中,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再次发布考试提醒,提醒各位考生注意个人疫情防护,详细的提醒内容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苏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提醒”,供江苏考生参考阅读。

江苏省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提醒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已于12月12日开考,目前正在持续进行中。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今年的面试场次由原来的每天3场调整为每天5场。具体为:上午一、上午二、下午一、下午二、晚上。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从随园校区5号门进入)指定抽签区抽取考试顺序号。

  2.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为方便考生,考点已增设临时核酸采样点,考生凭准考证可自费检测。赴考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因疫情影响后续行程或耽误考试。

  3.考点已开通咨询求助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核酸检测或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考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帮助。

  热线电话:025-83598132(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电子邮箱:nnuyyxyxc @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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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高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安排

 

2023年的高考艺术类各专业的省级统考即将陆续开始考试,今年的高三艺考生们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考试安排及时了解自己的考试时间和其他信息,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江苏省2023年高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安排,快来看看吧!

2023江苏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前温馨提醒内容

1.2023江苏音乐类统考笔试于12月11日举行,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为减少 人员聚集,考生需从仙林校区3个校门分批进入考点。

具体为:

学海楼考场的考生:于11:30—12:00从1号门进入考点。

学正楼考场的考生:于12:00—12:30从1号门进入考点。

学明楼考场的考生:于12:30—13:00从1号门进入考点。

学行楼考场的考生:于12:30—13:00从6号门进入考点。

学思楼考场的考生:于12:30—13:00从8号门进入考点。

不同校门之间相距较远,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打印的相关信息,避免因跑错地点耽 误考试。

2.江苏音乐类统考面试自12月12日起举行,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所有考生 均从随园校区5号门进入考点。为减少人员聚集,尽量缩短考生等候时间,今年,面试场次由原来的每天3场调整为每 天5场。具体为:上午一、上午二、下午一、下午二、晚上。音乐类考生须在开考前30 分钟,到达考点指定抽签区抽取考试顺序号。因考试曲目、乐器种类不同,每位音乐类 考生的等待时间不同。请考生放松心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安心候考。

2016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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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苏教考命〔2015〕3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现将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招生考试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所辖地区中学(报名点),并切实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0月12日

  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音乐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音乐类各专业新生,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统考以高校音乐类专业选拔人才要求为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掌握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

江苏2019年高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本网整理了江苏2019年高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更多江苏2019年艺术高考资讯本网小编会及时为大家更新,请关注。

  江苏2019年高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歌曲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语)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声乐科目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考试时,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演奏(含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正确理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和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通过视谱即唱和音乐听辨、记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

  2.考试内容、要求和...

2021年吉林高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

 

  2021吉林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多久开始?想参加考试的同学可以提前掌握考试信息,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准备了“2021年吉林高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资讯!

2021年吉林高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

  2021年吉林高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安排在2021年1月11日-15日期间。笔试安排在2021年1月13日8:00-8:5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适用考生范围

  (一)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的考生。

  (二)报考音乐类专科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

  (三)报考其他与音乐类专业相近的专业,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录取说明中注明录取时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的考生。

  除我省音乐类省统考未包括的招考方向外,如招生院校还有校考要求,考生须取得我省2021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后方可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校考。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包括听音与乐理、视唱、声乐、器乐四个科目。

  【听音与乐理】,主要考核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音乐常识等基本内容,及考生在音准、节奏、音乐记忆力等方面的能力。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长为50分钟。满分为60分。

  乐理主要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考生现场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满分为20分。

  【声乐】,考生自备二首声乐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并自带U盘和CD光盘存储的MP3格式的钢琴伴奏音乐(U盘和CD光盘仅存本次考试所用的伴奏音乐)。如自备伴奏无法播放时可清唱,不影响评委评分。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160分。

  【器乐】,考试时考生现场演奏自备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和乐谱,不得使用伴奏。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160分。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满分为400分,具体计分办法:

  1.音乐学专业总分=听音与乐理成绩+视唱成绩+声乐成绩+器乐成绩;

  2.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总分=听音与乐理成绩+视唱成绩+声乐成绩×2;

  3.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总分=听音与乐理成绩+视唱成绩+器乐成绩×2;

  三、考试时间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安排在2021年1月11日-15日期间。笔试安排在2021年1月13日8:00-8:50,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到达该考点的公交线路:17路、130路、158路、160路、225路、238路;轻轨:3号线、4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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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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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江苏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

  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曲目库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歌曲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语)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声乐科目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考试时,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不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二)器乐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演奏(含中外各类乐器)。

  (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正确理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和风格。

  4.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三)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

  通过视谱即唱和音乐听辨、记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

  2.考试内容、要求和形式<...

新疆2017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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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2017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规则

  参加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准考证、报考证、二代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无字迹的垫板及美术类、音乐类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美术类考生入场后必须将准考证夹在画架左上角,所有的考试内容须画到盖有印章的一面,姓名、报名序号、准考证号填入印章内。

  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的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涂写有记号特征的图像。

  五、音乐类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布的编组、侯考检录时间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候考检录期间,考生在指定区域侯考,不得串组,不得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音乐类考生按考点公布的场次参加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的笔试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六、美术类所有科目和音乐类笔试科目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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