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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一级建筑师考试马上就要来临啦,不知道各位小伙伴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些一级建筑师试题给大家练练手,一起来看看吧!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答案-项目管理】与单价合同相比较,总价合同的特点是( )。
A.发包人的协调工作量大
B.发包人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
C.承包人的风险较小
D.在施工进度上能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答案:D
解析: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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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合同效力
1.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
(1)合同生效的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
(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①附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②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1 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①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②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所谓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④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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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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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考点: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一是当事人有过错。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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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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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外,《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样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
(3)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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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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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2)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习题】(2016 年真题)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依据是( )。
A.合同是否生效
B.合同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
C.要约是否生效
D.承诺是否有效
【答案】D
【解析】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习题】(2015 年真题)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时的
合同状态称为( )。
A.合同订立
B.合同成立
C.合同生效
D.合同有效
【答案】B
【解析】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所谓承诺生效就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时的合同状态,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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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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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合同法及价格法
《合同法》中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订立
1.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主要包括默示形式和推定形式。
【习题】(2015 年真题)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电子数据交换不能直接作为书面合同
C.合同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D.电话不是合同的书面形式
E.书面形式限制了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协商
【答案】AD
【解析】关于选项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关于选项 B,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关于选项 C,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关于选项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不包括电话;关于选项 E,合同的任何形式都不限制了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协商。
2.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
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3.合同订立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及其有效的条件。要约应当符合如下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
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
的主要条款。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不是必经过程,内容不确定,对象不特定,无需担责任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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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法律责任
(1)对擅自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处罚。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警告、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聘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警告、1 万以上 3 万以下罚款
3)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撤销其注册、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罚款
4)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责令限期改正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习题】(2016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A.4
B.3
C.2
D.1
【答案】D
【解析】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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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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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应贯穿于造价工程师的整个执业过程,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习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学时的继续教育。
A.48
B.60
C.96
D.120
【答案】B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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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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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执业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习题】(2014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有()。
A.工程概算的审核和批准
B.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
C.工程合同价款的变更和调整
D.工程索赔费用的分析和计算
E.工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裁定
【答案】BCD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编制、审核、计算。
【习题】(2015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有()。
A.执行工程计价标准
B.接受继续教育
C.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D.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保守执业中知悉的技术秘密
【答案】ABE
【解析】A、B、E 是造价工程师的义务,C、D 为权利。
【习题】(2013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属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有()。
A.执行工程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B.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C.保证工程造价职业活动的质量
D.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答案】BDE
【解析】A、C 是造价工程师的义务,B、D、E 三项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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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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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注册
(1)注册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机关,负责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注册条件与注册程序
1)注册条件:
①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③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
2)注册程序
3)初始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1 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出具近一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 4 年。
4)延续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 30 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4 年。
5)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6)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习题】(2015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刚满 1 年时变更注册单位,则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新单位的注册有效期为()年。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由于注册有效期是 4 年,依据题目的条件,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新单位的注册有效期为 3 年。
【习题】(2012 年真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A.5
B.10
C.20
D.30
【答案】D
【解析】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 30 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7)不予注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③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④前一个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⑤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⑥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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