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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网上确认在2023年3月5日9:00至15:00进行,考试在2023年4月8日至9日举行,考试相关的详细安排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供上海考生参考阅读。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23年上海市报考普通高校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
二、报名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1号)规定,符合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已在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体育类专业考试项目。
(2)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报考体育教育等专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
(二)网上咨询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3月4日(星期六)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站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三)网上信息确认及付费
时间安排:2023年3月5日(星期日)9:00-15:00
确认方式: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在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及补报名时勾选并拟参加2023年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网上信息确认时,不得更改已勾选的体育专业测试项目。
完成网上信息确认的考生须同时进行网上付费。逾期未确认或确认后未付费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考。
3月3日起,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自行下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以便了解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相关信息及体育竞赛规则。
三、考试
(一)文化考试
参加2023年上海市秋季统一高考。具体安排以上海...
02-28
上海的考生注意了,上海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度的高考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方案,有需要的考生请继续往下阅读,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海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23年上海市报考普通高校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
二、报名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1号)规定,符合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已在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体育类专业考试项目。
(2)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报考体育教育等专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
(二)网上咨询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3月4日(星期六)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网站或“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三)网上信息确认及付费
时间安排:2023年3月5日(星期日)9:00-15:00 确认方式: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在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及补报名时勾选并拟参加2023年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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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8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
(二)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
复印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 2018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于我省公布的体育专业考试时间的前一周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领取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也必须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上述报名手续。
(三)收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缴纳高考报名费 130 元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费 100 元。
(四)信息报送:各市(州)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
本市(州)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市(州)招生监察办刻制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并密封,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前分别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
二、专业考试
(一)评委的选聘条件。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龄、具有中级(含以上)
职称,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未参加体育专业高考辅导班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教师。
(二)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4。
考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并持二代身份证和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于考试前 15 分钟到考场进行检录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项目。项目为:100 米跑、800 米跑、原地推
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 40 分,总分 160分。
(四)考试监督。考试过程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摄像光盘留存 4 年备查。
(五)评分标准。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六)成绩查询。贵州师范大学要会同校招生监察部门刻制专业考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考试院
(三份)和校招生监察部门(一份)留存。省招生考试院于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专业成绩发到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考生可到体育专业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cjcx.gzszk.com)查询。
(七)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报考体兼文的自动转为文史类,报考体兼理的自动转为理工类。
(八)报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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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17年本市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市教委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0日10:00-12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 www.shmeea.com.cn)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2016年11月15日-16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所属街道、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中学的布置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
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7年3月4日9∶00—15∶00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现场确认体育类专业统考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
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一经2017年3月4日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咨询电话:51253145。
三、考试
1.文化考试
参加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
2.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7年3月12日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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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13年本市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2年11月26日至29日期间每天9:00—18: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2012年12月1日至4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的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它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按规定先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文化报名考试费(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应届“三校”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
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3年3月10日9∶00—15∶00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现场确认体育类专业统考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一经2013年3月10日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咨询电话:51253145。
三、考试
1.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
2.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3年3月31日上午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者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二大项。
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参加体育...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1〕32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2012年全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与协调音乐类专业市统考工作。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办公室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小组。考务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市统考考务组织与管理,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小组由市教育考试院依据《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产生。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管弦)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方向)
上海大学音乐学(声乐表演、数码音乐创作一、数码音乐创作二)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经济人文学院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音乐制作)
音乐表演(声乐与钢琴、器乐表演)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音乐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音乐类专业市统考的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市统考科目:
2012年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
音乐教育(四门):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音乐表演(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市统考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
3.市统考时间:2011年12月24日—25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2年2月上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考生需提供伴奏谱,考生不能携带录音伴奏带进行考试。考生亦可带伴奏人员。
2.乐器演奏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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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13年全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表演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小组成员由市教育考试院依据《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产生。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 表演(影视剧表演、舞蹈表演教育)
东华大学 表演(影视戏剧)
上海师范大学 表演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虚拟表演与主持)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影视表演(影视表演、动作表演)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影视表演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影视表演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表演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市统考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统考科目及分值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
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2.市统考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3.市统考时间:2013年1月5~6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前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四)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五、考试各科目的评分标准
分A、B、C、D、E、F等级,每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A.(90分以上)
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吐字较清晰,音准、节奏把握较准确、稳定。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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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2013年全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管理与协调音乐类专业市统考工作。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小组成员由市教育考试院依据《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产生。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管弦)
华东师范大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方向)
上海大学 音乐学(声乐表演、数码音乐创作一、数码音乐创作二)
上海师范大学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剧、音乐演唱、音乐制作)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乐器维护服务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音乐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音乐类专业市统考的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科目和分值: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
2.市统考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
3.市统考时间:2013年1月12日—13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音乐类专业统考合
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
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
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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