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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新疆:事业编制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原标题:事业编不必然拥有“铁饭碗” 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不续签)
参加事业编制考试,顺利被录用,王艳(化名)对自己拥有稳定的“铁饭碗”而高兴。但没想到,工作3年之后,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7月2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事业编“铁饭碗”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稳当”。
【案情】
2013年,王艳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后,顺利地被乌鲁木齐市某中学高中部聘用,负责教授英语。入职后,王艳与学校签订了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随后,王艳进入该中学,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2016年5月26日,学校口头通知王艳,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王艳认为,自己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来学校工作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还曾获得上级表彰,也没有严重失职、旷工等行为,学校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再续聘,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今年1月,与学校协商未果的王艳,拿着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仲裁委驳回了她的仲裁请求。于是她将学校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学校与自己续签聘用合同。
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王艳的诉讼请求,王艳又向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拉理】
本案争议焦点是,王艳参加事业单位招考,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学校是否有权不再续签。
“一般情况下,大家的理解就是事业编等于 铁饭碗 。单位说不续签就不续签?这对于劳动者来说太不公平了。”乌市市民张康认为,学校这种做法不合理,甚至有欺骗劳动者的嫌疑。
但也有人认为,事业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发展变化调整用人策略,灵活签订劳动合同,这有利于提升单位员工的积极性,使事业单位管理更加科学化,工作效率更高。
【说法】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人事争议的处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王艳与某学校之间的人事争议适用上述法律的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含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故劳动合同期满属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
根据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6年8月31日期满,同时约定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王艳与学校的聘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达成一致续签合同,属合同期满而终止的法定情形。该情形不属于学校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并不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法院认为,王艳要求与该中学续签聘用合同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提示】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另外:
如果用人单位违返《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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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
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与员工续签合同,而员工不愿续签,该怎么处理呢?公司可以即刻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吗?会产生经济赔偿金吗?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 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 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于企业会存在更大的隐患。
4. 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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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如果需要,那该怎么赔偿呢?下文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希望下面的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总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发生的事,有时是单位不续签,有时是劳动者不续签,不管是哪方不续签,这时候劳动者最为关心的就是经济赔偿的问题。相信大家看了上文,应该了解了哪些情况需要赔偿,哪些情况不需要赔偿。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的法律常识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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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不错吗?如何补偿,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总结如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 。
合同不续签(一)
问:
2004年10月6日进的公司,最后一次合同是2011年11月5日到期。今天是2011年10月19日,公司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了,请问我的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几个月啊?是不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算啊?纠结中!
是补偿金!都被你们搞晕了,到底是四个月还是七个月啊?
答:
首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你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其次,2008年1月--2011年11月 按照《劳动合同法》你做了3年零10个月,可以得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后,2004年10月---2008年1月。按以前的法律,以前的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这段时间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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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签合同(一)
问:
我公司今年裁人,部分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且未提前通知,如果是2007年四月签的第一年合同,至今已有五年,请问如果有补偿,怎么算?
答:
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你能得到的补偿。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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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签合同补偿(一)
问:
我是2006年10月26日进的公司,到今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我想请问一下,若是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我能得到补偿吗?若能得到补偿,我该得到多少补偿?这个补偿又是如何算的?若公司现在将我解雇,我能得多少赔偿?这个赔偿标准又是如何算的?
答: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到2010.12.31正好满三年的工龄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2010年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提成。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因单位原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你从2006.10.26到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天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的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因单位原因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你赔偿金。2008.1.1前的一年多工龄应当支付你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2008.1.1后满二年半不满三年的工龄应当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总共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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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种类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样,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工作人员确定关系,合同 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
有限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职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所做的工作。公司与您之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们在此很遗憾地通知您,公司决定不续签与您之间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您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之前向公司交接好所有工作。
在这个经济年代,诚信缺失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欺骗与被欺骗时刻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为了防范被骗,许多人做事都选择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但是拟定合同是一个很令人头痛的事情,怎么样在合同中清楚表达自己的利益而让对方没有争议是一件很费思想的活。今天,你不用再为这个问题烦恼了,小编在出国留学网(www.liuxue86.com/hetongfanben/)收集和整理了合同范本,可供您选择参考。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背景:公司近期有一大批员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其中公司不会再与其中的一小部分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在讨论实际操作事项的时候,内部对以下两个问题产生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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