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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乌合之众本就是一个成语,这个成语是一个贬义词,由此可知《乌合之众》这本书是带有讽刺意味的。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苏菲的世界》读后感600字初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翻阅这本书是被书的名字所吸引,以为讲述的是带有黑色幽默的讽刺小说,看完才知道是研究群体心理的书籍。
勒庞的这部心理学力作被翻译成汉字只有寥寥200多页,但他却探讨研究了“群体的感情、道德观、观念、信念、意见的变化范围、推理与想象力、分类”等许多与群体心理相关的问题。
刚开始看的时候有点晦涩,觉得没什么特别之处,说服力并不强,作者所讲述的不过是指出当时所处社会很多重要现象,而这种现象恰巧在目前的社会也广泛存在,这或许就是该书如此畅销的原因。
从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勒庞是一个不顾世俗眼光,凭借自己本能的嗅觉去揭露人类的虚荣心,将种种可悲的人性曝光于公众让人们自己审视。
他怀着绝望的心态看着群众在法国掀起一场场革命,讽刺那些所谓理性的人,伟大的群众,以及平等和幸福!
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作者归纳出群体的一般特征:头脑简单、多变、易受暗示以及少数领袖人物的主导作用等,这些都是我们现在社会中依旧存在现象,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理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后,就容易产生与一个人单独活动所没有的感受,会觉得充满支持,自己不是异类,会跟风学着这个小群体其他人的做法,会很轻易地被怂恿喝酒、抽烟、赌博,这些以前自己从来不会沾上的恶习,在此时此刻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对。
最直观的现象比如过马路,国际友人戏称“中国式过马路”,只要在马路两边一群人中,有一个人闯红灯,会接二连三的有人闯红灯,很多人都是跟风,觉得自己不跟着做,会被耻笑,会是异类,只有跟着多数人的路径才不会让自己显的那么扎眼。
同理可得,同样这群人,在优良社会道德的暗示下,我们也会遵守宿迁文明20条,不闯红灯、礼让行人、不乱扔垃圾等等,这就是勒庞所说的群体中头脑简单、易受暗示的情况吧。
再比如国外举行的动物保护游行示威,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先有个领袖类的人物带动一小股人游行,再扩大到整个科室、整个院,就跟得了流行性感冒一样,总找不到病源一样,在游行施压时,官方做法是把带头的领袖类人物(类似代表)抓起来,进行谈判,互相商讨后达成一致,马上又恢复平静。
虽然他们仅仅是群体中最普通的一员,但其中不乏头脑聪明的人,但是群体冲动怎能独立于大众,理性也无法阻止传染。
当一个人习惯于用推理和讨论方式说明问题时,往往在群体中是没有地位的,因为在观念简单化效应的作用下,面对群情激奋时,他说的一切显的那么的苍白无力。
因为他意识到他在挑战“群体的力量”,他自己是异类,当面对这些被传统观念冲昏头脑的群体时,即便自己洞悉其中的利害关系,再怎么努力,都会觉得自己十分偏执和无知,不如同群体一起陷入其中,但事后却又觉得自己愚蠢。
很多时候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很难,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终其一生保持不变的事情只发生在理想世界。
只有环境单一,才能造成明显的性格单一;反之,就可能造成性格的不单一,所以我们在群体中显现不同于一般单独时的特征。
该书中对群体的相关特征有很多描述,很多地方理解还是有困难。
但最终,我们应该理解...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篇《乌合之众》后感的读后感文章,更多文章尽在出国留学网。
经典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的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这是我翻开这本书看到的一段话,一连串的发问,让人不觉深思,不由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它是不了解的,光看字面,它指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只是介绍一开始就定性为道德败坏,无底线的一群人。实际上它是指聚合在一起丧失自我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研究在一个大时代下整个社会群体。
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一系列事件,以法国大革命作背景思考个人与群体系,保守而冷静的分析,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可悲的人性、群体特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
书中介绍写到“群体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 这种“无意识”是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在群众聚集、情感亢奋的特定事件中,个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弱化甚至泯灭,会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即使平时独处冷静清醒的佼佼者,一旦汇入群体,个人都会被感性所支配,被群体所裹挟,意识趋于群众的平均水平。所以群体具有冲动、盲目、易变、急躁、容易受鼓动、以及凌驾一切的道德观等特性。
书中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例如以前的红卫兵,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道德观,盲目的追随国家的号召,高喊着冠冕堂皇的口喊,经常发生“打砸抢烧”等行为。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群体意识被前所未有的放大,而过度放大导致的就是理性的偏失。
网上经常发生的道德绑架事件,一旦发生什么事,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集体性毫无理性的批判别人。例如2008 年汶川地震万科捐200 万,导致的确是网友的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 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理性的做法,但是在群体意识中,他们天然的认为,你有钱就应该多捐。你的理性在群体意识看来就是自私。
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一个群体中生活,必定受群体集体意识的支配。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尤其强调团队合作,再也没有了以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主义。让我们感受到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大。而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群体,了解群体心理状态。让我们在盲目的之中带点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怀疑。
总算在家里看完,首先佩服作者当时超前的见解,不可避免谈谈我对本书的一些看法
对群众的特点的分析很不错,但是作者有些观点有些绝对和偏见,已给出结论却没有具体的论据,对此,我感觉这本书更多是给乌合之众看的,对此我保留意见。没论证过程得出的结论显得有些苍白。
对于论证,逻辑是存在问题。在观感-上就有说明。
摘选一段书摘“我们又知道,观念、情感和习俗是相当稳定的东西,绝不随着改写法...
能遇到一本好书实属不易,将对这本书的感情写出来,将这本书的阅读心得传递给他人。出国留学网为您提供以下文章“《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作为参考,希望这篇心得体会能帮助您找到更好的灵感。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作者是一位法国人,他的血液里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激进与狂热。我并不是十分认同勒庞的观点,勒庞在书中阐述个人一旦形成群体,群体就会拥有个人永远都不会拥有的一些心理与思想,一个温和的人在融入了群体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例如革命爆发,他就可能会成为一个暴徒。他还认为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质是人类处于原始状态才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他的笔下。群体毫无理智可言,他们极容易受到暗示和煽动。群体对既有真理的维护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无论是谁只要动摇了真理的权威性,群众就会十分残忍的对待他。希帕蒂娅是生活在东罗马帝国时期的女数学家。她既聪慧又美丽。
由于宗教迫害,希帕蒂娅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们脱光了衣服,对这位伟大的女数学家施以暴行——他们用蚌壳割下了她的肉,又将她的尸体焚毁。这在我们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举动,可是群众们却可以做出来。我相信在他们只是个体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的,也许连想都想不到。
先且不说勒庞的观点是否有些不妥,但他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例如十字军的远征(勒庞在书中举了大量与十字远征军相关的例子)以及拿破仑。除了这些耳熟能详的例子之外还有关于马萨罗尼的故事,布瑞维利尔夫人等等。这使你即便不认同他的观点,却还是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那么的令人信服,但是既然是研究大众心理的书,举例子的话是不是不光要举西方国家的例子,更应该有亚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例子呢。
勒庞的用词也大多带有完全肯定的色彩。“必须”“一定”之类的词语在他的书中经常出现,相反“可能”“也许”之类的词却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这样大胆的用词也是我对这本书十分痴迷的原因之一。
我十分喜欢心理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而选择了学习新闻。我认为新闻学可以帮助我认清大众的心理,他们是怎样思考的,他们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心理,又为什么会像勒庞说的那样出现“群众是盲目的”类似这样的观点,又是否因为群众是盲目的,是狂热的,又是容易受到暗示的,所以才会出现法西斯时期那样疯狂的状态。我对人们的思想着迷,但是我更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着迷。
《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我认为也许你无法认同勒庞的观点,但你一定会被他字里行间中所体现出的魅力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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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成语名称:乌合之众 wū hé zhī zhò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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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解释] 合:聚合;众;许多人。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
[成语出处] 《管子》:“乌合之众;初虽有欢;后必相吐;虽善不亲也”。
[正音] 之;不能读作“zī”。
[辨形] 合;不能写作“和”。
[近义] 一盘散沙
[反义] 精英之师
[用法] 用作贬义。一般作主语、宾语。
[结构] 偏正式。
[例句]
①这伙敌军是~;不堪一击。
②在省政府门前静坐请愿的一伙人是一些~。
[英译] rabble
百科解释如下:
目录>>到爱词霸英语查看详解
【拼音】wū hé zhī zhòng
【释义】像暂时聚合的一群乌鸦。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
出处:《后汉书·耿弇传》:“归发突骑以辚乌合之众,如摧枯折腐耳。”
示例:外边虽有些人,也是~,不相统摄。(清·东鲁古狂生《醉醒石》第十二回)
【出处】管仲《管子》:“乌合之众,初虽有欢,后必相吐,虽善不亲也。” 《后汉书·耿弇传》:“归发突骑以辚乌合之众,如摧枯折腐耳。”
【用法】偏正式;作主语、宾语;含贬义; ...
读了《乌合之众》这部著作有哪些感触呢?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乌合之众》有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择”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择”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一定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非常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择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非常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积极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运动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因为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讨厌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可以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一定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能力。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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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夕阳西下时回头拾起旭日东升时的花朵。如此柔和而富有诗意的四个字,正是一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文学家为他的一部作品所选的名字。
这个文学家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又常挂于嘴边的鲁迅。对于他的生平经历、作品等,我很早便知道了,但还是仔细搜阅了一遍,只为一点——他值得我们铭记。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浙江绍兴人。是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是他在1918年发表《狂人日志》时开始使用的笔名。
鲁迅于1898年到南京求学,1902年留学日本学医,后痛感医治麻木的国民精神重于医治肉体病痛,便弃医从文。代表作品有小说《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等。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做的回忆散文集,共10篇。最初在《莽原》杂志发表时总题目为“旧事重提”,1927年改为现名。鲁迅写这些作品时正经受着北洋军阀当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严重压迫,受到各种流言的攻击和诽谤。
曾受反动政府通缉,不得不到厦门大学任教,后又受守旧势力的排挤。在这样的处境下,他曾说:“这是我不愿意想到日前;于是回忆在心里出土了。”这10篇作品,前5篇写于北京,后5篇写于厦门。虽然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着当时社会斗争的痕迹。
《朝花夕拾》充满了个性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这里的批判与嘲讽,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韵味更为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实的鲁迅。
《朝花夕拾》记述了作者童年生活和青年时求学历程,追忆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第一篇作品《狗。猫。鼠》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阿长与山海经》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儿时保姆长妈妈的真诚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揭示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指斥封建孝道不顾儿童性命,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五猖会》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无常》中描述的“无常”形象爽直而公正,受到民众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不得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嘲讽。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
《父亲的病》揭示了“名医”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liuxue86.com
这7篇作品,记述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
《琐记》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力欲望。
《藤野先生》表达了对这位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先生深情的...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下面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史记》2000字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浮士德》读后感读后感,更多文章尽在出国留学网。
歌德著的《浮士德》,我总算把它看完了,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三本书。看完这本书,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这不仅是因为这本书厚得像砖头一样,让人望而生畏,还在于书中有许多我不甚理解的地方。幸亏有郭沫若在翻译完此书时写的“‘浮士德’简论”,让我稍微有了一点头绪。现在我就把我的读后感写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这部诞生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初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过巨大影响的伟大作品。
《浮士德》的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老年歌德在中世纪的书斋中烦闷苦恼,和弟子瓦格讷出外郊游,遇到一条黑色的尨犬。原来这尨犬是天上降下来的恶魔靡非斯特匪勒斯所变成的,他和上帝打过赌,先做浮士德的仆人,解除浮士德的心中烦闷。如果浮士德感到满意了,那么浮士德便不能成为主人,反而为恶魔所有。于是靡非斯特便把黑色外套变成一朵浮云,载着浮士德和他一起云游世界,去完成他精心设计的任务。
他们首先来到了莱普齐市的一家酒店里,参与了一些无聊大学生的胡闹。接着被引进“魔女之厨”,嗑了一剂魔汤,于是浮士德便返老还童,变得年青了。接着就是和可怜的玛甘泪的恋爱,并且生了一个私生子。玛甘泪把私生子溺死,自己也最终被丢进牢里。浮士德在经过一段“林窟”的幽居生活,又领略了一次“瓦普几司之夜”后,终于杀进牢里,欲救玛甘泪。玛甘泪不从,受到审判——死刑。第一部分告一段落。
故事最难解的还是在于第二部分。在现实和虚幻之间,浮士德一觉醒来,来到了一个“风光明媚”的地方,并且感到精神百倍。他去谒见皇帝,皇帝荒淫无耻,一天到晚想着寻欢作乐。皇帝想见古代美人海伦,结果海伦真的来了。在“骑士厅”的表演场合,是海伦和巴黎斯的恋爱。浮士德吃醋,把魔术的钥匙触到巴黎斯身上。精灵们都爆炸了,化成了烟雾,浮士德晕倒,失去了自觉。
舞台回到了第一部开篇的中世纪的书斋中,一切的陈设原封不动。在这里,原先受过靡非斯特训示的“学生”如今变成了“学士”,如今反而把靡非斯特训斥了一顿。浮士德的弟子瓦格讷守着中世纪的炼金术,在那儿制造着“人造人”,公然造出了一个小仔仔何蒙古鲁士。但他只能蜷缩在一个玻璃瓶里,在玻璃瓶里蜕化不出来。在“古典的瓦普几司”之夜,何蒙古鲁士想蜕变,想发育,“希图放恣情欲”而把玻璃瓶撞破,闪烁,燃烧,然后变成了一团火焰,消失掉!
浮士德追求海伦,在靡非斯特的诱导下, 销售工作计划 终于成功,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叫欧福良。他是一个“天才儿”,放荡不羁,追逐“少女”,飞求战争,结果是“纵身于空中”,坠地毁灭。海伦也因悲苦而消逝,同时把浮士德带到了空中。
在空中浮士德和靡非斯特对谈,表示他想填海。浮士德因为帮助了那位骄奢淫逸的皇帝,皇帝给了他一带沿海的地面,让他去填海,结果填海成功。在填海成功的土地上有一对老夫妇,但浮士德因为不满他们坐在这老式的小礼拜堂里,于是便想用新的房子和土地和他们交换,但两位老人不从。浮士德便让靡非斯特去把他们赶走,因为态度骄横把两位骇死两位老人。浮士德不免为此“忧愁”,被“忧愁”对着他的眼睛一吹,使得浮士德双目成盲。在倒下去的那一刻,因为有了开拓疆土的行为,使得他感到了满足,并且喊出了“你真美呀,请停留一下!”按照契约的规定他不得不为靡非斯特所有,但天界的仙使们却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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