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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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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1.没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后果: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进行仲裁,也可以诉讼(以前规定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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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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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是指对于符合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基于被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1.申请的主体是依据仲裁裁决需要履行实体义务的人。即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权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由此可见,仲裁裁决作出后,该仲裁裁决不具有正当性时,依据仲裁裁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只有一项权利,即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的权利;而依据仲裁裁决需要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则有两项权利:一是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的权利,二是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尚未结束之前,申请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的权利。 
  2.应当在执行程序中向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 
  3.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出现法定不予执行情形之一的。 
  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之比较 
  (一)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情形 
  根据《仲裁法》第63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国内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申请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 
  根据《仲裁法》第71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第1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之比较 
  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与申请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之相同点在于都包括仲裁程序的进行欠缺合理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与申请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法定情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是否涉及实体证据问题不同。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涉及实体证据,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而申请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