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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我觉得这本书的灵魂就是马克斯写给莉泽尔的那个涂鸦故事——《采字人》。
最厉害的采字人都懂得文字真正的力量。他们总能爬到最高处。其中有一个小巧瘦弱的女孩。她是那一带最厉害的采字人,因为她知道人一旦失去文字,会变得多么脆弱。她充满了求知欲,她渴望文字,所以她比别人爬得都高。这时,他看见采字人正裹着毛毯在云朵中睡觉。他就这样注视着她。阳光温暖了云中的树冠。他伸出手碰了碰她的胳膊,采字人醒了过来。她揉揉眼睛,仔细端详着他的脸庞,终于开口说话。“真的是你吗?”她心想,我是不是从你的脸颊上采下了那颗种子?年轻人点点头。他的心开始摇颤,于是他紧紧地抓住树枝。“是我。”看过了莉泽尔在继父和继母的疼爱中走出悲痛,尤其是爸爸每晚在她噩梦醒来之际教她认字读书那一刻尤其治愈;看过了莉泽尔和马克斯友谊的建立到无声无息地分离,马克斯是个偷天的犹太人,他在莉泽尔家地下室待了半年多,第一次偷看天空时:
“天上的星星,”他说,“刺痛了我的眼睛。” 看过了爸爸征兵离开然后活着又回到他们身边,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从前;看过了莉泽尔在犹太人游队里找到马克斯时,那段《采字人》的再现:他吻了吻女孩的手掌。“是啊,莉泽尔,是我。”他捧起女孩的手,贴在脸上,在她的指间哭泣。在这一段时间里,一直陪着莉泽尔的,有文字,也有那个男孩鲁迪。
只是没想到这样的悲伤或美好会因为一场空袭全部戛然而止,没想到会这么快,这么突然。是因为写《偷书贼》莉泽尔总待在地下室,恰是如此,文字让她躲过了空袭,成为整个小镇唯一活下来的人。
最后留给女孩的只有爸爸的风琴,意外的是,马克斯还活着,并且找到了她。
最后,关于文字:
我憎恨过文字,我也热爱过文字,我希望我把文字用在了对的地方。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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