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党的基层组织栏目,提供与党的基层组织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纪处分批准权限,是指各级党委和纪委在批准给予违纪党员或违纪党组织党纪处分的职权范围。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党的基层组织对党纪处分有哪些批准权限”,仅供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党纪处分批准权限,是指各级党委和纪委在批准给予违纪党员或违纪党组织党纪处分的职权范围。也就是说,哪些违纪的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归你这一级纪委或党委批。不归你这一级纪委或党委批的,你就不能批。那么反过来说,归你这一级纪委或党委批的,你不能不批。这个权限一定要把握清楚。因为这个问题很细,哪一级的、给予什么处分,可以说比较复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应该掌握住这样的原则:按照党章和中央纪委关于处分党员或党组织的批准权限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具体的分为隶属管理和级别管理。
1、基层党委的批准权限。
① 批准属于基层党委管理的一般党员以及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② 给予基层党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多数决定。
③ 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可以直接决定给党员的纪律处分。
④ 处理严重违纪的党组织。
⑤ 改变同级纪委和下级党委、纪委对违纪案件所作的决定。
2、党的基层纪委的批准权限。
① 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违纪党员和党员干部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② 县级及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党员开除党籍的处分。
③ 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在特殊情况下,有权直接决定给违纪党员以纪律处分。
④ 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改变下级纪委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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