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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全国各省份产假天数,供大家参考!
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延长产假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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