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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网友认为:随着“八项规定”的出台和国家重拳打击贪腐,公务员身上的“光环”正在逐一退去,因此引发了新一波辞职、跳槽热。但更多网友则认为:公务员同其他劳动者一样自由地进入劳动力市场,这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关键是要规范其中的程序以及相关的离任审计等规定。
那么,公务员辞职、跳槽有哪些具体规定?吧主就和大家一起政普一下吧。
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前者称为辞去公务员公职,其直接结果是取消公务员身份,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失;后者称为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其直接结果是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但公务员身份仍然存续。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这里的任免机关,可以是一级党委,也可以是同级人大常委会。因此,政府部门或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辞职,还要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此外,《规定》还明确,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规定》明确,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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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局: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第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十一条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不得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辞去公职的,应当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十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后重新就业的,其辞去公职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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