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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荣获“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拥有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部标代码:13514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
邮政编码:730101
学校网址:http://www.bowenedu.cn
电子邮件:bwxy@bowenedu.cn
招生联系电话: 0931—5272600、5272644 0931—4511096(兼传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02年由兰州交通大学申办成立,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校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艺多学科相结合,现有八个学院,42个本科专业招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办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普通本科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行政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05%。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承认加分。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
05-27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拥有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代表的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2022年招生工作,保证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原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在校生12000余人,本科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7%以上,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院校和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甘肃,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秉持“求是、砺志、笃行”的校训,遵循“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理念,发挥工科优势,逐步发展新工科和电子信息新专业,统筹经、管、文、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基础理论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社会责任、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已成长为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协调发展、教学质量优秀、办学特色鲜明、社会美誉度高的区域知名应用型大学。
第三条 部标代码:13515
第四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六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海河街6号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全体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主持开展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2022年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检查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重点开展落实招生工作政策,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组织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学校计划来源编制和学生就业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质量、数量及就业情况,认真研讨、科学谋划,合理确定学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 “学校负责、省教育厅监督”的录取机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远程录取方式,男女比例不限,不区分应届生和往届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只参考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
06-06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公办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石湖校区-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江枫校区-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70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2013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2、特殊专业
A.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为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为音乐类专业。
浙江、河南、山西和辽宁4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须预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其它生源省份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均采用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
音乐类专业招生均采用所在省音乐统考成绩。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满分计)。
五、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
六、学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215009电话:0512-68096117网址:www.usts.edu.cn
相...
本文“2017华北科技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华北科技学院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惟一直属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校国标代码11104。
学校地处河北省燕郊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距北京天安门约30公里,北京市811路、812路等公共汽车直达学校。学校户口所在地为: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
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程序、规则以及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英语、日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三、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且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四、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五、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该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第四年在美国玛斯金格姆大学学习,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可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玛斯金格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暨本科毕业证书(美方二证合一)。
六、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非平行志愿省份,不设志愿级差,按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
八、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报考志愿、分数、专业相同时,如省内有排序规则,按省内排序规则确定专业,如省内没有排序规则,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英语、日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文综。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规则录取,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前列规则确定专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如仍出现需要排序情况则按上述规则排序。
九、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同意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十一、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十二、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我校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办协商解决。
十三、收费标准。
本科生学费为35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为6125元/年,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职业安全与公共健康)专业在国内学费为17000元/年,第四年如赴国外学习,按美国玛斯金格姆大学要求缴费。住宿费500~800元/年(执行文号:冀价行费字〔2000〕18号)。
05-31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阳人文科技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51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第八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九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大学城校区)。邮政编码:55002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委、宣传和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且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考生报考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专业,原则上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疤痕,无残疾,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第十八条 报考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条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且考试项目须为国际标准舞,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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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院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院占地面积1376亩,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学院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五院一系两部,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10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河北科技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 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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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地处东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学院行业办学的特点,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和专业就业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类型。普通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数量、质量、人才需求及专业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实际编制;国家专项计划由国家安排,学院负责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计划只限招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收计划外生源。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投放到生源人数较多、...
05-26
银川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自治区向应用型整体转型的试点院校,被誉为“银川市园林式单位”的称号,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银川科技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200)。
第二条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本年度开设机械工程等29个本科专业(方向),以及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等13个专科专业,形成了工、管、文、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以“博学德清、鼎新致用”为校训,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校管理诸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扎实专业基础、良好人文素养、较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空间,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爱尔兰、瑞士等国家的百余所知名高校深度合作,打造了“4+1”、“4+2”本硕直通培养计划,助力广大学子在银川科技学院实现从专科到世界名校硕士的华丽转身,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时代创新型高学历人才。
学校先后荣获“银川市园林式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综合实力独立学院”、“实力典范民办高校”和“就业竞争力示范高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历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及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预留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部分报考人数较多且提高投档比例省份的考生录取。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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