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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示了2022年在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四个考区招聘辅警的拟聘用名单及兴安盟、巴彦淖尔市两个考区拟递补聘用名单,完整的名单内容已整理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文章,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简章》规定,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四个考区拟聘用人员,以及兴安盟、巴彦淖尔市两个考区拟递补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递补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呼伦贝尔市边境管理支队 :0470-8133308,0470-8133303。
锡林郭勒盟边境管理支队:0479-8222555转308,
乌兰察布市边境管理支队:0474-8269183转303,
阿拉善盟边境管理支队:0483-3966100转306,
兴安盟边境管理支队:0482-8310826转552,
巴彦淖尔市边境管理支队:0478-8218833转308。
附件:1.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四个考区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兴安盟、巴彦淖尔市两个考区拟递补聘用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2月6日
快来看看本文2017甘肃公安厅机关招聘文职辅警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因工作需要,甘肃省公安厅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4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体见各岗位年龄要求);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证书和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六)各岗位招聘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甘肃公安网(http://www.gsgaw.gov.cn/)“公示公告”栏中仔细阅读公告,按不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甘肃省公安厅机关公开招聘文职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
(1)警令部、案事件管理指挥调度处文职辅警应聘邮箱:87400239@qq.com
联系人:赵 博
联系电话:0931-5155180 13919933309
(2)科技信通处
电视电话会议保障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gssongxiaoyuan@163.com
联系人:宋晓源
联系电话:0931-5156610 13919001408
机房环境设施维护岗位、数据库管理及备份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gszhaog @qq.com
联系人:赵 刚
联系电话:0931-5156632 13919886166
应用/信息资源分析与管理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weilieminggs@163.com
联系人:魏列明
联系电话:0931-5156660 13993193030
终端维护(计算机、网络、电话)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1432691977@qq.com
联系人:高梓博
联系电话:0931-5156615 18894029687
视频管理岗位文职辅警应聘邮箱:42518101@qq.com
联系人:王 刚
联系电话:0931-5156...
01-30
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1月29日公示了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招聘辅警拟聘名单,此次公示共拟聘考生103名,详细的拟聘名单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拟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经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确定付翔等103名同志为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挂网之日起5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公安厅(联系电话:028-12389)进行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附件:
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
2023年1月29日
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欢迎阅读由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2017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站。
为了有效缓解我市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艰巨和警力严重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数量
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名,高中及以上学历包头籍退役士兵100名。岗位分配及具体招聘人数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包头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8日至1999年7月8日期间出生);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聘职位表所列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受到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做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bt.nm12333.cn),点击“包头市人事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至7月16日下午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高中起填写包括起止时间、专业、院校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
03-29
要报考2017省考的朋友们,来看看本文“2017内蒙古公务员公安厅职位条件调整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各位报考者: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部分职位条件调整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综合管理类科员二(蒙汉兼通)岗位专业由“蒙古语”调整为“蒙古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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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内蒙古的考生注意了,内蒙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面试考试时间定于12月26日,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为了让各位考生更好的参加考试,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内蒙古招聘辅警云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简章》,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最大化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实现考生异地居家面试,经研究,现将本次招聘考试在线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阿拉善盟五个考区经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考生于12月18日下午15:00起,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时间
2022年12月26日10:00-10:08。
三、面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云招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8分钟,2道题,面试满分为100分,所有考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考生在家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四、设备要求
(一)电脑端(用于在线面试)
考生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和储电功能的电脑(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以防考试中途断电),电脑配置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10(禁止使用双系统、iOS系统或虚拟机);
2.内存:4G(含)以上,可用内存2G(含)以上;
3.网络:带宽20M以上(有线、wifi、热点均可,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可连接互联网且稳定;
4.硬盘:系统所在磁盘剩余空间5G以上(如C盘为系统盘,则至少需要5G可用空间)。智试云所在硬盘至少需要20G以上可用空间(如将智试云安装到D盘,则D盘至少需要20G可用空间);
5.摄像头:计算机自带摄像头或外接摄像头;
6.麦克风:计算机自带具有收音功能的麦克风或外接麦克风(如需外接麦克风,请将其放置在桌面上,正式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
(二)移动端(用于拍摄佐证视频)
考生自备一台移动设备(手机或平板),须带有摄像头、具有录音录像功能、可用存储内存4G以上,且有能满足连续录像1个小时的电量。
由于移动设备参数标准繁多,考生必须下载测试以确保移动端软件能够正常使用。
1.下载安装考生端
11-1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公示了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此次拟聘考试人员4名,详细的拟聘人员名单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对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2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按照招聘公告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
0471-5221868(自治区能源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0471-6659231 (自治区能源局机关纪委)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418室,邮编:010098。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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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考生注意了,内蒙古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面试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此次面试决定采用云招聘形式,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内蒙古公开招聘辅警云招聘结构化面试考试规则”,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为规范本次在线面试行为,维护考生和本次面试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考场规则。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反考场纪律:
(一)所处考试环境同时出现其他人或与他人交流题目内容的;
(二)切屏、截屏,未经允许退出考试系统的(结束考试除外);
(三)离开正面视频或佐证视频监控范围、遮挡摄像头的;
(四)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五)佩戴耳机的;
(六)佩戴手表的;
(七)考试过程中透露个人信息的(包含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
(八)其他应当视为本场考试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考试的;
(二)非考生本人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或使用考试设备外的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设备等,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他应当视为本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三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经后台监考发现,确认考生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
(五)若发现考生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考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六)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考生有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五条 考生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考试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如考生因电脑设备问题、网络问题、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电脑端和移动端考试视频数据缺失,而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考试有效性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七条 考试过程中,未按要求录制真实、有效的移动端佐证视频,影响考务人员判断考生行为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八条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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