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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要开始啦!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为您整理发布:2017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网址,敬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最新报名信息!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参照往年考试经验,预计内蒙古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工作于2017年7月开始。
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入口 |
延伸阅读:备考房地产估价师的八大误区
一、不能形成知识结构
知识结构是知识体系在学员头脑中的内化反映,也就是指知识经过学生输入、加工、储存过程而在头脑中形成的有序的组织状态。构建一定的知识结构在学习中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再多的知识也只能成为一盘散沙,无法发挥出它们应有的功效。有的学员单元测验成绩很好,可一到综合考试就不行了,其原因也往往在于他们没有掌握知识间的联系,没有形成相应的知识结构。这种学员对所学内容与学科之间,对各章节之间不及时总结归纳整理,致使知识基本上处于“游离状态”。这种零散的知识很容易遗忘,也很容易张冠李戴。
二、学习无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学习计划是实现学习目标的保证。但有些学员对自己的学习毫无计划,整天忙于被动应付作业和考试,缺乏主动的安排。因此,看什么、做什么、学什么都心中无数。他们总是考虑“老师要我做什么”而不是“我要做什么”。
三、不会科学利用时间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有的学员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把自己的学习、生活安排得从从容容。而有的学生虽然忙忙碌碌,经常加班加点,但忙不到点子上,实际效果不佳。有的学员不善于挤时间,他们经常抱怨:“每天上课、回家、吃饭、做作业、睡觉,哪还有多余的时间供自己安排?”还有的学员平时松松垮垮,临到考试手忙脚乱。这些现象都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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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离我们也就几个月的时间了,考生应该第一时间掌握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参照往年考试经验,预计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于2017年10月中旬开始。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试科目:
科目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相关知识)
科目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科目三: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科目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所需使用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通知考生自备。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在各科目考试中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说明: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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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
根据“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公告”得知,内蒙古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7月20日至7月31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宅与房地产网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电子照片须是“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宽度:450象素,高度600象素,图像清晰,比例合理,不变形。并上传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和学历证明,要求jpg格式,小于200KB。
3.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
(二)盟市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8月1日至8月8日到所在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由盟市用身份证读卡器扫描身份信息,需携带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盟市初审合格后收取报名费并从网上提交本盟市考生的报名信息。
(三)自治区考试办资格审查
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报名材料于2017年8月10日之前报到自治区房地产考试办进行集体报名。
自治区房地产考试办负责对各盟市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留存报名材料(不包括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收取报考费,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交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四)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7年10月9日至13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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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内蒙古2018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用,欢迎查看!在此祝各位学子考试顺利!
内蒙古2018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用
2018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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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整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意义”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提前祝广大考生取个优秀的成绩哦!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意义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意义,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奖励,我国的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 来的一项职业考试制度,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也就是在1987、1988年,我国各地相继建立了固定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的发展需要房地产 估价做支撑。房地产估价的制度应运而生,从1993年以至1994年两年,我国先后认定了两批房地产估价师,共有300多人,从1995年开始,我国实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到2008年共经历了12次考试,全国有36000多人通过的资格考试,这是一个基本概况。关于学习考试这门职称的意义,我认为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从六个方面来谈这个问题。
1.房地产故估价师的考试是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重要举措,在城市房地产管理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两项规定:第一,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 度;第二,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质认证制度。这两项制度可以构成房地产估价师制度考试的一个法律依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项考试是非常重要的,还 有它的法律基础。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适应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举措。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需要房地产估价活动做支撑。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造就了大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人才,对于规范房地产估价活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是一个方面。
3.关于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活动是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我们都知道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事项,它和房地产估价机构都属于国务院规定的行 政许可事项在其他众多的职业资格考试中是不具备的,像房地产经纪人、土地估价师还有其他一些职称都不是行政许可事项的。从这方面我们可以看这项制度的建立 是非常重要的。
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国家非常重视和鼓励并逐步规范的一门考试,我们的房地产估价出台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我们还出台了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管理办法,这两个部门规章可以说是规范考试的重要的法规文件。
5.关于可以从事香港房地产估价,在2004年我国内地估价师同香港的测量师实行了资格互认。这可以证明只要是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就可以在香港开展不动产估价。
6.可以说房地产估价师的含金量是较高的考试,主要是因为这门考试通过率特别低,从这12年的考试历史上来看,在1996年,当时我国有 4200多人通过考试,但是到2004年只有1500多人通过考试,到2008年,也就是去年,仅有900多人通过考试,通过人数低已说明这门课程含金量 是特别高的。因此,可以增加我们学习和考试的动力。
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说,从小的方面而言,报考房地产估价师,可以激励我们学习,因为市场经济是人才的经济,需要人才机制来构建,我们必须认真学习 相关的专业知识,这是我们的共识。但是,如果我们不报考职称考试的话,我们可能是漫步目的学习,因此通过报考可以增加我们学习和房地产估价行业知识的动 力。再一个,报考房地产估价师可能为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提供帮助。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说:
第一,通过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成为一名专职的房地产估价师之后,我们可以...
11-02
2017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要开始啦!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为您整理发布:2017年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入口,欢迎阅读!更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网站。
根据历年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2017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左右。
2017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
延伸阅读:备考房地产估价师的八大秘诀
1. 建议采取建立一次通过考试的信念和决策
对于目前我们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人员,基本上都有自己繁重的本职工作,因此时间学习的时间非常紧张,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人人员会策略的把考试安排在两个年度进行考试,以缓解学习的压力。但是,在时间基本允许或时间不是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本人倾向于一次考试通过,应当给自己一定的压力。因为第一,如果我们在心理上放松自己,就会成为动摇和放松自己的借口,本来我们的学习是在工作的同时进行的,所以不可能有比较理想的时间和环境,与其放松自己,不如背水一战;第二,即使第一年不能顺利全部通过,至少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挖掘自己的潜力,把第二年的压力减轻,因为我们考试的滚动周期毕竟是只有两年,如果第一年放松了自己,如果计划不能实现,第二年的压力就会很大,不利于第二年的考试和总体的考试计划。因此本人倾向于“一次冲击,二次补充”的考试方法。
2. 采取“蚕食的方法”学习
由于我们的工作已经非常紧张,不可能抽出完整的时间进行学习,因此,应当坚持有时间就看书的习惯,毕竟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知识并非系统性和连续性较强的知识,因此适合分解学习,也有助于学习一点,消化一点的学习方式。经过坚持,我们会发现,教材的知识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我们完成。同时也有助于减轻面对三本书的心理压力。
3. 采取反复强化学习的方式
对于我们这些离开学校多年的学生,因为工作的因素和个人的精力因素,学习方法已经不能等同于在学校...
11-07
考生们在查询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之前,来看看本文:内蒙古2016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跟着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的相关事项吧。
根据历年考试经验,预计内蒙古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时间为12月中旬。
内蒙古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入口 |
延伸阅读:2016房地产估价师成绩管理规定
成绩单领取说明: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成绩有效期: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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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房地产估价师栏目为大家分享“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分析重点: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分析重点: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
1.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的概念
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是评估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所应遵循的根本途径,是指导整个房地产估价过程的技术思路,是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形成过程的认识。
确定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要对估价对象房地产本身有充分的认识,要对交易各方的情况和交易过程有充分的了解。
2.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与房地产价格内涵和价格形成过程
房地产估价是估价人员模拟房地产价格形成过程以确定房地产价值的过程,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就是估价人员模拟房地产价格形成过程、揭示房地产价格内涵时的思路。因此,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体现的是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形成过程,反映的是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内涵。
3.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与房地产估价方法
(1)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与房地产估价方法的密切关系
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是估价人员对房地产价格形成过程的认识,而房地产估价方法本身也反映了人们对房地产价格形成过程的认识。每种房地产估价方法都体现了一种技术路线。
同一个估价对象,采用不同的估价方法,实际上是在模拟不同的价格形成过程,体现的是不同的估价技术路线。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与房地产估价方法是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
(2)把握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有助于正确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
由于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反映了房地产价格形成过程和价格内涵,而房地产估价方法的实质也是模拟房地产价格的形成过程确定估价对象的价格,所以把握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有助于正确理解和运用房地产估价方法,并且不会由于房地产估价方法在表现形式上的不同而迷惑。
4.确定房地产估价技术路线要首先确定估价的价值标准
(1)房地产估价的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房地产估价的价值标准要解决的是房地产估价的最根本问题,即房地产估价是“评估什么前提条件下的房地产价值”。房地产估价的价值标准问题是一个影响房地产估价全过程的重要问题,从估价方法的运用到估价结论的确定,都要受到房地产估价的价值标准的影响。
(2)公开市场价值标准决定估价方法的实质
在进行房地产估价时,确定了估价的技术路线才能进一步根据估价对象决定采用何种估价方法,而公开市场价值标准本身就决定了各种估价方法的实质。
按照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的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估价对象的公开市场价格进行估价是顺理成章的事,市场法也是最直观地体现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的一种估价方法。其他各种房地产估价方法究其实质,都是市场法的变形,是对市场法的补充,因此这些估价方法同样体现了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案例:
甲公司为购买某在建工程项目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估价结果为7500万元。购得该项目后,甲公司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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