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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大学。现有4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MF(金融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2016年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投放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并向考生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来源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顺序录取。...

201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 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四个一级学科、二十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MBA)和高校教师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高,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考生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

2022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具体内容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原则,制定2022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的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系统

 

  内蒙古财经大学于1979年恢复本科教育,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建。内蒙古财经大学所处位置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0年与原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内蒙古财经学院,2005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原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和原内蒙古工商学校并入内蒙古财经学院,同年,以良好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正式获批成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培养单位,2011年12月由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校建制22000余人。经过52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实力不断增强,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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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招生章程

 

  为了收获别人得不到的收获,请不断努力吧。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整理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招生章程,以供参考。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内蒙古财经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为原则,制定2018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剩余专业专业一志愿报考比例和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剂;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

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 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西校区)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东校区)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四个一级学科、二十一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高,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分专业...

内蒙古大学2018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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