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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8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2018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避免应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2018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 162cm 以上,女性身高 160cm 以上,合格。

  其中:

  (一)装甲专业:身高 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 162~182cm,女性身高 160~ 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 168~185cm;

  (四)空降专业:身高 168cm 以上;

  (五)特种作战专业: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 165cm

  以上),女性身高 165cm 以上。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 一) 男性: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 标准体重 kg= 身高 cm

  −110)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20%。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 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和严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 1 年后,X 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二)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四)轻度胸廓畸形(指挥、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 15 度,肘关节外翻超过 20 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cm(空降专业超过 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症, 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 1cm 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3cm 的良性肿瘤、囊肿,...

2018年军校招生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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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军校招生体检标准

  2018年高考临近,大量考生家长想咨询今年高中生报考军校的体检标准。为满足大家的信息需求,“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微信公众号联系了军队招生主管部门。据了解,2018年军校招生体检标准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但在体检结论使用上会有所调整,重点突出各军兵种主战专业对考生的体格要求。各院校不同招生专业的体检结论要求,后续会随2018年军校招生计划一道明确。有关军校招生体检的政策解读、注意事项、专家建议等,黄埔一号将陆续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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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变化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军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变化”,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密切关注本网站军校国防生栏目。

  军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变化

  军校招生体检标准13大变化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授权发布)

  与以往《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增加了11条,除调整有关文字表述外,主要有4个方面13大内容的调整。

  增加5项辅助检查内容

  1.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

  规范8类体检标准

  2.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

  3.细化增加了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肛旁脓肿、气胸及气胸史,以及性传播疾病、免疫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不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

  4.明确了肘关节过伸、肘关节外翻、鼻中隔穿孔、鼻粘膜糜烂的不合格标准。

  5.进一步细化了良性肿瘤和囊肿、正畸拔牙、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的合格标准,明确了腹部超声、心电图辅助检查结果判定标准。

  6.修正了血压、心率、血细胞分析、血生化分析的合格区间,规范了颈、胸、腰椎和四肢的骨、关节疾病的专业表述方式。

  7.调整了斜视检查方式和合格标准。

  8.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

  9.将心理检测更名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并完善检测内容;增加军校报考动机检测项目;精简健康人格测验内容,更换职业人格检测项目,删除疑病症、精神衰弱检测项目,增加了“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检测项目。

  适当放宽3类合格标准

  10.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10%,舞蹈学专业体重标准下限放宽了5%。

  11.将不影响军事训练的轻微缺陷,如单纯关节弹响、轻度下蹲不全、单纯性甲状腺肿、轻度耳部湿疹、轻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单色色弱、轻度牙龈炎、包茎和包皮过长、轻微非传染性皮肤病、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的结核、大致正常心电图等,纳入合格范围。

  12.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明确了实验室检查结果应结合临床进行判定,减少单项淘汰。

  取消7项检查项目

  13.将难以在体检中操作的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以及临床意义不大的尿液外观、PH值和比重标准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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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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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授权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四)空降专业:身高168cm以上;

  (五)特种作战专业: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

  ?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和严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二)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四)轻度胸廓畸形(指挥、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专业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症...

2017年海南军校招生体检标准13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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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以往《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增加了11条,除调整有关文字表述外,主要有4个方面13大内容的调整。

  增加5项辅助检查内容

  1.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

  规范8类体检标准

  2.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

  3.细化增加了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肛旁脓肿、气胸及气胸史,以及性传播疾病、免疫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不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

  4.明确了肘关节过伸、肘关节外翻、鼻中隔穿孔、鼻粘膜糜烂的不合格标准。

  5.进一步细化了良性肿瘤和囊肿、正畸拔牙、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的合格标准,明确了腹部超声、心电图辅助检查结果判定标准。

  6.修正了血压、心率、血细胞分析、血生化分析的合格区间,规范了颈、胸、腰椎和四肢的骨、关节疾病的专业表述方式。

  7.调整了斜视检查方式和合格标准。

  8.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

  9.将心理检测更名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并完善检测内容;增加军校报考动机检测项目;精简健康人格测验内容,更换职业人格检测项目,删除疑病症、精神衰弱检测项目,增加了“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检测项目。

  适当放宽3类合格标准

  10.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10%,舞蹈学专业体重标准下限放宽了5%。

  11.将不影响军事训练的轻微缺陷,如单纯关节弹响、轻度下蹲不全、单纯性甲状腺肿、轻度耳部湿疹、轻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单色色弱、轻度牙龈炎、包茎和包皮过长、轻微非传染性皮肤病、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的结核、大致正常心电图等,纳入合格范围。

  12.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明确了实验室检查结果应结合临床进行判定,减少单项淘汰。

  取消7项检查项目

  13.将难以在体检中操作的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以及临床意义不大的尿液外观、PH值和比重标准予以取消。

  (海南省军区招生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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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改革:新修订军校招生体检标准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军校改革:新修订军校招生体检标准”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体重标准适当放宽、特殊专业检查标准得到细化明确、增加报考动机检测项目……记者今天从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获悉,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近日发布施行。与此同时,我军首个《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出台。

  现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是2006年颁发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龄青年体格发育、心理素质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军武器装备的更新、作战样式的改变,对生长干部身心素质提出新的要求。为此,有关部门于2014年启动《标准》修订和《办法》制订工作。

  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制订工作贯彻能打仗、打胜仗总体要求,强调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重,注重身心素质与文化素质平衡;着眼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形势发展变化,对一般生理性指标、非功能性缺陷,在不影响部队战斗力生成前提下予以放宽;对器质性病变、传染性疾病、遗传病病史、功能性缺陷,以及不能适应军事环境和履行职责需要的身心疾病进一步严格标准。同时,注重适应青少年体格发育周期性变化规律,遵循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技术新规范。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标准》分10章共68条,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增加了11条,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如:

  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项目;

  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

  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

  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

  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予以取消。

  新制订的《办法》规范了体检组织实施相关内容、临床相关检查内容和方法、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的组织与方法,对数字值表述方法、体检表填写、体检结论填写进行详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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