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决定的文体写作要求栏目,提供与决定的文体写作要求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你还在为考试担忧吗?你还在为如何提高分数苦恼吗?那就来出国留学网吧,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秘书资格证考试决定的文体写作要求复习哦,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希望你能轻松过考!
(1)标题。决定一般采用标准的三要素齐全的标题,即“制文机关十事由十文种”。
如果是经会议作出的决定,标题下面可加括号注明作出决定的会议名称和时间。
(2)成文日期。决定的成文日期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标在正文之后右下方,同一般公文。一种是标在标题下面外加圆括号,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2000年3月2日)
(3)正文。决定的正文由决定缘由、决定事项、决定要求三部分组成。
1)决定缘由。一般概括地写明决定的根据、目的、意义及做决定面临的形势、任务等背景情况,后接“特做如下决定”等承启语,过渡到决定内容部分。
2)决定事项。决定的类别不同,决定的事项内容会有所不同。
①指导性决定一般事项较多,篇幅较长。内容上应重点写明工作的安排、政策性要求、工作原则,有的决定还需进一步阐述工作的重大意义、方针和具体做法;对决定事项的各项规定、原则、措施等,常采用分条列项的结构方式;对工作任务、原则、方法、措施、要求等应分条或分段陈述。
②奖惩性决定。需要写明表彰的具体方式或对当事人的处理决定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
③事项性决定。需要写明作出的安排、处置,如法规的修订、重要事项的布置、机构的设置和人事的调整等。
3)决定要求。主要用来提出希望号召,落实决定的措施,具体的执行要求等。对于事项性决定通常省略要求部分。
决定的文体写作要求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