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刑法修正案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刑法修正案栏目,提供与刑法修正案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现行刑法部分条文已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通过全国人大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刑法修正案是指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刑法条文的修改和补充。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刑法修正的前提和基础。 1997年新《刑法》生效后,短短十四年时间,中国已对其进行了九次修正。分别是:1999年的刑法修正案(一)、2001年的刑法修正案(二)(三)、2002年的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的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以及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修正案作为对刑法条文的具体修正,与现行刑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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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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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解读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即将到来,考生们在备考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考试资讯。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考试作弊已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解读”,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

  考试作弊已入刑 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出国留学网为广大考生解读《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的相关条款。

  一、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解读】新的修正案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罚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这意味着只要为作弊者提供帮助,都将构成犯罪,并且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提升。

  对于在作弊手段中常见的替考行为,在现行刑法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照并定罪量刑,长期以来处罚偏轻。然而,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替考中的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罚处罚。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也会遭受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不利后果。

  二、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条文】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解读】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考生报名考试信息中包含了部分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因此,考试组织机构在合理使用考生信息的同时也必须做好考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但一些培训机构利用各种手段非法获取考生信息以谋取暴利,严重扰乱考试秩序、侵犯考生个人利益的行为将受到刑罚处罚。

  相较于之前,本修正案加重了对...

俄罗斯新刑法修正案将允许经济犯“用钱赎罪”

06-27

标签: 修正案 俄罗斯

 国际在线专稿:据俄罗斯《莫斯科时报》报道,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Dmitry Medvedev)上周宣布,他已经向杜马议会提交了新的刑法修正法案,该法案将允许初次犯罪的经济犯用钱赎罪,只需向政府支付相当于犯罪所造成损失5倍的费用就可免受惩罚。

据悉,“用钱赎罪”的政策将仅适用于那些未造成严重伤害的犯罪行为,包括从事非法买卖、逃避关税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能超过300万卢布(约合70万元人民币)。犯罪者只需全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同时将相当于这笔损失5倍的费用上交政府就可免罚。但是前提是,必须是初犯,并且自愿认罪。

然而,许多人对这项修正法案持反对态度。有人认为由政府官员评估犯罪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导致他们有机会从中牟利。此外,有些犯罪者可能根本无力支付这笔“赎金”,甚至因此破产。非营利组织“商业团结工会”(Business Solidarity)负责人亚娜·雅克富勒娃(Yana Yakovleva)说,这样的法案很可能导致腐败的滋生。

俄罗斯从2010年开始修改刑法,此前曾推出关于免除经济犯受审前的拘留和取消未成年罪犯最低惩罚限制的修正法案,目前这两项修正法案都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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