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栏目,提供与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12-26
2023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已经在部分地区发布了考试的报考公告,确定了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各位小伙伴们有报考打算的话就需要多多关注所在地区的考试官方,及时查看考试有关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江苏省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快来一起看看吧!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3年5月举行。现将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
(一)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年申请延考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报名,但无需缴费。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
11-07
你准备好考试了么?小编为大家提供“江苏2019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帮到您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会〔2018〕56号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上述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的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我省2019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对应的考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及时缴纳有关考试费用。
四、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缴纳,费用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10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
初级会计师考试栏目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北京2019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时间是2018年11月1日至25日。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11月27日至30日。
二、考试形式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5)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考生应是在北京市生活、上学的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
七、考试时间及时长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八、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安排<...
初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推荐访问
正在提交表单,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