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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货币制度的演变
货币制度的演变
1.银本位制
(1)以白银为本位货币材料,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之分。
①银两本位:不铸造银币,以银两为单位,货币以银块形式流通的制度。
②银币本位:以白银为币材,铸造银圆流通的制度。
(2)最大缺点是白银价值偏低。
2.金银复本位制
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本位币材料。又分为平行本位制和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金币和银币各按其所含金银重量的市场比价进行流通,国家不规定两者之间的兑换比率。市场上的商品存在两种价格。
双本位制:是典型的金银复本位制,金银两种铸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固定比价流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也叫格雷欣法则。
3.金本位制——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材料
4.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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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
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
(1)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又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以中央银行发行的纸质货币作为流通货币。纸币不能兑换成黄金,也不同任何贵金属挂钩,并且集中由中央银行发行,独立行使货币各主要职能。
(2)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度的特点:
①黄金非货币化
流通中的现金(通货)是中央银行发行的钞票和硬币。黄金退出国内流通领域,各国均以不同货币的购买力之比来制定和调整汇价,黄金仅作为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最后清偿手段。
②货币供给的信用化
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通过信贷程序进行,并且非现金周转广泛发展,使银行的支票账户存款(活期存款)成为以法定货币单位为价格标准的信用货币。
③货币形式的多样化
货币与信用交织在一起,各种票据和其他信用流通工具都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替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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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信用的内涵
信用的内涵
1.信用的存在前提
信用产生的基本前提条件是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和大量剩余产品的出现。
2.信用的本质特征
(1)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
(2)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反映了经济主体的支付愿望和支付能力。
3.信用的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1.信用促进社会总需求的扩张与收缩。
2.信用的存在降低了交易成本,方便了交易行为。
3.信用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桥梁。
4.良好的社会信用关系可以保证信用主体的行为具有长期性和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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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
(一)民事诉讼概述
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家审判机关及其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
我国的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民事实体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3.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
民事案件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①重大的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该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为例外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特殊情况下,《民事诉讼法》规定某些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九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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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组织工作概述
(一)组织与组织工作
1.组织:为实现一定目标,经由分工协作而组成的具有特定职责、职权关系的系统。
2.组织工作:为实现既定目标,将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加以分类组合,并根据有效跨度原则,划分出不同的管理层次和部门,规定这些层次和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将执行和监督各类活动所必需的职责、职权赋予各层次、各部门主管人员的活动。
组织工作的核心是建立有效分工、协作的关系结构。
(二)组织工作的基本过程
(1)目标分解;
(2)任务分解;
(3)设立部门;
(4)设立职位;
(5)明确各职位的责、权、利;
(6)明确各部门、各职位的相互协作配合关系。
注意:组织工作要形成相关的三套文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组织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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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组织变革
(一)组织变革的含义和动因
1.组织变革的含义
组织变革是组织为适应内外环境与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各种具有革命性的调整和改变。从本质上讲,组织变革就是组织创新。
2.组织变革的动因
(1)外部动因
外部环境因素是推动组织变革的根本动因。主要有:重大政治事件、新颁布和新变更的法律、全球经济一体化及其他经济发展趋势、新的技术、新的文化观念、新的顾客需求、新的竞争格局以及发生重大改变的物质因素等。
(2)内部动因
内部环境因素是促成组织变革的直接动因。主要有:组织的主导观念、组织结构因素、组织的人员状况、组织的技术状况、组织的财务状况等。
(二)组织变革的内容
组织变革的内容包括战略变革、结构变革、技术变革、人员变革、文化变革以及物质环境变革。
(三)组织变革的过程
1.形成变革的紧迫感;
2.建立联合指导委员会;
3.构思变革设想,制定变革战略;
4.传播变革设想;
5.采取变革行动;
6.创造短期收益;
7.增强变革活力;
8.巩固变革成果。
(四)克服变革的阻力
1.组织变革阻力的类型
(1)个体阻力
个人对变革的阻力主要源于习惯、不确定性、经济因素、思想因素等。
(2)组织阻力
组织对变革的阻力主要源于组织结构惯性、组织行为惯性、组织层次局限、已有的专业群体、已有的权力关系、已有的资源分配格局等。
2.克服阻力的方法
(1)教育和沟通;
(2)参与;
(3)促进和支持;
(4)谈判;
(5)操纵和收买;
(6)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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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
(一)经济法的渊源
主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发布的规章、命令、指示等,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此外,政策、习惯也可以作为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的体系
按照经济关系及经济法调整的内在逻辑,经济法可以大致分为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
1.经济组织法主要就是企业法。
2.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的核心部分,可以分为综合职能管理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两个部分。
3.经济活动法调整的是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经济合同法、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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