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栏目,提供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北京煤炭工业学校,1994年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正式改制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处北京市石景山区,毗邻著名的西山风景区。占地360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为4.96亿元(不含土地),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2.63亿元。
03-15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北京市自主招生计划,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北京市自主招生计划
办学地点:学校本部;学费:6000元/人.年;住宿费:9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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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北京市自主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北京市自主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招生代码:1103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北京市教委。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2年被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八所优秀院校之一;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成为“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重点高职院校之一; 2008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评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院校。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五十强高校”。近三年来,多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多项,排名居全国前列。
一、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六、男女比例:不限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九、录取规则:
1、已参加北京市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符合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考生,可以免试入学:
(1)政府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获得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三科(语、数、外)会考成绩为B及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退役士兵个人或集体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考生,可以免初试:初试分数满分400分,免初试的考生初试分数按350分计:
(1)三科(语、数、外)会考成绩两科为B一科为C者及以上(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美术专科合格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退役士兵(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取得...
出国留学网考研政治频道在考后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更多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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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章程制定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7、外语语种: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
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学科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五十强院校。学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0%以上。学校对接的专接本院校包括北京建筑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三所以及台湾的相关应用型大学
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学校占地360亩,现设六院两部,分别是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文法与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共开设专业33个,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00余人。
三、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
四、住宿费标准:900元/学年
五、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有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
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
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5、参加招生宣传的工作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招生政策内容
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需要参加与网上录取有关的技术培训。
六、招生计划:
1、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
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方案》编制。
3、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学校高...
06-24
人生的道路上布满荆棘,会有重重险阻,但阻挡不住风华正茂的我们。路是永长的,希望是远大的,只要我们用毅力去搬开挡道的石头,最终会拨开云雾见青天。,报考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本网站将首先发布2015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本网站的2015年北京高考分数线。
2015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北京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5 年高考分数线,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06-15
尊敬的高考考生们:
准备报考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同学们注意了!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高考分数线暂未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分数线栏目将为您首发发布2014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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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5月12日《2014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7、外语语种: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学科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五十强院校,学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0%以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学校占地360亩,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经济管理系、文法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7个院、系、部,33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400人。
第三条 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第四条 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第五条 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有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5、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和技术培训。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学校招生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方案》编制。
3、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学校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科、理科。我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05-06
05月06日《2011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保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7、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2年被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院校。2003年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教育部评为优秀院校。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性。2007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评估,人选“十一五”时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评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院校。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验收,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为主,曾先后被命名为“北京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学院占地360亩,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479人,专任教师319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86人,博士和博士后16人,硕士127人,北京高校学术创新团队2个,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工程系、社会科学系、基础教育部和思想政治教育部7个系、部,33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00人。
第三条、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第四条、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第五条、招生机构:
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依法制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2、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我校将保留所有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招生计划:
1、根据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学院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走“内涵式、精品化”的发展道路,突出学院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学院高招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理科类、单考单招类、自主招生选拔类。
3、...
05-06
小编神速转载《2012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保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教育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
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7、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2年被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院校。2003年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教育部评为优秀院校。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评估,入选“十一五”时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评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院校。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曾先后被命名为“北京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学院占地360亩,校舍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482人,专任教师33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39人,博士和博士后19人,硕士235人,北京高校学术创新团队2个,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工程系、社会科学系、基础教育部和思想政治教育部7个系、部,33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00人。
第三条、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第四条、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第五条、招生机构:
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有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
05-06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3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保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教育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7、外语语种: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学科门类齐全,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2年被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院校。2003年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教育部评为优秀院校。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评估,入选“十一五”时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评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院校。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五十强院校,学院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签约率保持在80%以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以北京市管理为主,曾先后被命名为“北京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学院占地360亩,校舍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487人,专任教师3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40人,博士和博士后19人,硕士235人,北京高校学术创新团队2个,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工程系、社会科学系、基础教育部和思想政治教育部7个系、部,33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400人。
第三条、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第四条、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第五条、招生机构:
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有关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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