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栏目,提供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BEIJING COLLEGE FINANCE AND COMMERCE),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由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物探局职工大学、北京财政学校和北京市立信会计职工大学四所学校先后合并建成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根据2015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有校本部(通州)、涿州和东四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29亩;学校设有9个教学单位,开办23个专业;有教职工55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40人;各类在校生规模达7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在校生近6000人。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三、办学性质

  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人)

学费

学习

地点

计划数

农户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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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402.3亩,在校生近8000人,校内建有17000平方米的实训基地,2000平方米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建立了300多家顶岗实习基地。

学院设有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立信会计学院、信息物流系、旅游系、广告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素养教学部)9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会计、会计(税务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导游(国际领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其中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国际领队)专业是国家级示范专业;会计、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专业是北京市示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是北京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第三条 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招生专业计划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

北京三所高职入选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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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三所高职入选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和北京财贸职业学院3所在京高职获批全国首批百所试点高职院校。

  本次评选各地申报参与试点的单位有1100多家。最终通过严格评选,全国遴选出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其中高职院校100所。

  现代学徒制是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一项育人模式。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近年来以管理培训生项目为抓手,通过卓有成效的校企合作,探索出一种具有特色的财经类现代学徒制模式,先后与世界500强企业北京菜市口百货公司、北京华联集团等开展管理培训生项目,选拔部分应届毕业生,通过专项实习,使学生更快胜任岗位,为企业管理岗位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殷文娟表示,未来学校将会同合作企业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任务书,按照任务分步实施、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径、新方法,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管理现代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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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

 

  紧张的高考终于快要结束了,大家考完后最关心的就是高考分数线 了,报考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校 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2015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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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北京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

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

 

  尊敬的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们:

  2014年高考已经落下帷幕了,但是考生们和家长们的心还是没有放下来,报考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的考生们注意了!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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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北京历年高考分数线以及2014年北京高考分数线预测,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间了,6月下旬广大考生可以登录2014年北京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不知道填的同学可以参考本网站为您提供的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高考网提醒考生考后关注:


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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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七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北京市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以录取。

第八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008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学院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院地址:学院本部地址,通州区北关芦庄1号;涿州校区地址,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东四校区地址,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西四校区地址,西城区西四北三条乙26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招生人数:1950人(其中北京1920人,河北8人,山东8人,江苏8人,黑龙江6人)

考试语种:英语

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予调剂到此类专业。

5、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年。

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招生就业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106室(东四校区)

邮政编码:100010

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学院网址:www.bjc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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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学院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学院本部地址,通州区北关芦庄1号
涿州校区地址,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
东四校区地址,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西四校区地址,西城区西四北三条乙26号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    制:三年
招生计划:1950人(其中北京1890人,江苏15人,山东15人,河北10人,黑龙江10人,山西10人)
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4、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为北京市美术类统考专业,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学院不再组织校考。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予调剂到此类专业。
7、单考单招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1020元/学年。
奖学金与助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106室(东四校区)
邮政编码:100010
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