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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5月12日《2014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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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七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北京市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以录取。
第八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05-07
05月06日《2008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学院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院地址:学院本部地址,通州区北关芦庄1号;涿州校区地址,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东四校区地址,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西四校区地址,西城区西四北三条乙26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招生人数:1950人(其中北京1920人,河北8人,山东8人,江苏8人,黑龙江6人)
考试语种:英语
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予调剂到此类专业。
5、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年。
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招生就业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106室(东四校区)
邮政编码:100010
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学院网址:www.bjc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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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05-07
05月06日《2010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芦庄1号(通州校区)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立普通高校,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金融与证券(商业银行)、金融与证券(证券)、税务、会计、旅游英语、导游、酒店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管理(管理技术)、物流管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管理(信息技术)、文秘(商务秘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国际商务(中外合作)、会计(中外合作)、金融与证券(中外合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第四条 招生对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五条 收费标准
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102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4、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为北京市美术类统考专业,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第七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予调剂到此类专业。
第八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九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
05-07
05月06日《2011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芦庄1号(通州校区)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立普通高校,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国际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金融与证券(商业银行)、金融与证券(证券)、税务、会计、旅游英语、导游、酒店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管理(管理技术)、物流管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管理(信息技术)、文秘(商务秘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国际商务(中外合作)、会计(中外合作)、金融与证券(中外合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第四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第五条 收费标准
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102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4.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为北京市美术类统考专业,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第七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予调剂到此类专业。
第八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
05-07
小编神速转载《2012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立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国际商务 |
45 |
|
工商企业管理 |
85 |
|
市场营销 |
05-07
小编神速转载《2013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立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国际商务 |
45 |
工商企业管理 |
95 |
市场营销(珠宝鉴定与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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