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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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华东理工大学是建设于1952年,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全日制本科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共开设本科招生专业74个,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本科层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英文译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学校网址是。学校建于1952年,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法定地址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为200237。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999号)和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完成。

  第三条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华东理工大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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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本科层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英文译为East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学校网址是http://www.ecust.edu.cn。学校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建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建有研究生院,是“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法定地址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为200237。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999号)和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完成。

  第三条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华东理工大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 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各地经济结构、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2年华东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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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校址

  1、华东理工大学成立于1952年,1960年起被国家确定为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高校。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国家首批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22所高校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形成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2、学校地处上海市,现有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和金山科技园区(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300号)。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和徐汇校区完成。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3、学校招生计划为3940名,全部为本科层次。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情况、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认真研究和综合分析并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国防生除外)。

  4、学校采取按学分预收结算的方法收取学费,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5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为10000元/学年;中德工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5500欧元/人,赴德旅费和生活费自理);其余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

  5、学校住宿费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3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三、录取原则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7、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批次录取时我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其相关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予以录取。

  8、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参考科目按不同学院的要求确定,即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除外)以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艺术设计专业以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其余专业以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9、学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已投档考生录取最低分,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

  10、学校参照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