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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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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原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外省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高校全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2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更名)。

2、国标代码:12920,招生代码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欣乐路188号(葛关路625号)。

4、高校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6、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7、学校简介:

招生专业:化学工程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制造服务类、自动控制类、信息技术类、经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艺术(美术)类。

基础设施:学校现占地面积740亩,建筑总面积35万平方米。校内项目化实训室225个、综合化实训中心74个、生产性实训基地53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85个,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求,使每一个学生掌握专业技能,得到适合的工作岗位。

就业创业:近三年来,学校共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输送11000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接近85%,在南京和长三角地区就业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76%。连续8年获得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毕业生创业有特色: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有教育部、科技部“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省科技创业园”和“省大学科技园”三项荣誉的高职院校,截止到目前,园区有入孵企业超百家,其中,我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室17个,我校大学生创办企业21家。

二、招生计划

我校的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严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体检政策,执行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录取新生依据文化考试成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安排专业。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新生入学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府有关收费规定,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500-1500元/年。

3、奖助学金:我院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1)凡被我校录取的各省考生达本一线,一次性奖励10000元;达本二线,一次性奖励5000元;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经济困难学生凭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贫困证明,经审核每年可补贴学费2000元。

(2)学院另设有爱心基金、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专项奖励资助项目。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