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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办学校区: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
(原外环东路999号)(省内招生代码1838)
江苏省启东市南海路1号(省内招生代码1851)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五年
招生人数:1810人(省内招生代码1838)
1140人(省内招生代码1851)
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录取批次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C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C(含)以上,技术科目测试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不超过3门。
(二)录取办法
1、普通类招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
2、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
3、预留计划
我院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3、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
4、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5、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6、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
05-26
学校代码:13993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院校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
(一)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人,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院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招办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四)几点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226007
电子信箱:xlxgb@ntu.edu.cn
网 址:http://xlxy.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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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院校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
一、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人文社科类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理工科类学费为15000元/学年/人;医学、艺术类学费为16500元/学年/人;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000元,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三、录取规则
(一)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院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招办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三)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四、几点说明(一)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二)关于身体要求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015987;85015826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工处
邮政编码:226007
电子信箱:xlxgb@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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